令尹和司马子西率领军队进攻宋国,可见楚国将军与相职已经初步形成分工

楚国的官员体系,在当时各诸侯国中颇为特别。春秋初期,楚国最高权力掌握在莫敖手里,这个职位是屈氏家族世袭的。莫敖地位尊崇,掌握国家政务、统领军务,还参与诸侯会议,权力极大。后来莫敖权力膨胀威胁到楚王,楚王便采取措施限制莫敖,给他加上刑罚,并设立了令尹一职来制衡他。最初令尹和莫敖并存,后来令尹逐渐成为楚国实际掌权者。《疏日》里记载:楚臣以令尹为长……令是善的意思,尹是正的意思,就是用善人来治理这个官职。现在君主已经是令尹了,这个官职就成了国家的最高职务。令尹下面还有掌管军队的司马。比如楚令尹子玉和司马子西率领军队进攻宋国,可见令尹掌握军政大权。哀公十六年提到:令尹、司马不是为了胜利又是为了谁?……于是任命宁为令尹,宽为司马。司马作为令尹的助手主要负责军事事务,有时候听从令尹指挥,有时候也能单独出兵作战。令尹和司马合称二卿士。哀公十六年记载中提到:国君和两位卿士各领五百人去迎敌就可以了。从这个时候开始,令尹地位超过莫敖,成为楚国最高尊职官,几乎掌控国家全部权力。他们的职权类似于郑国的当国、为政或者宋国的左右师,总管国家政务。 楚国的令尹制度和晋国不同。晋国把将军和执政合二为一,只有担任将军才能掌管国家政务;而楚国令尹虽然统管军政事务但仍设立司马负责军事和军赋征收等工作。有时候司马还兼任将军一职。成公十六年鄢陵之战中记载有司马率领中军作战可见楚国将军与相职已经初步形成分工。除了二卿士还有左尹、右尹可能是令尹助手;左、右司马以及大司马可能管理更高层军事事务;司徒和司败分别管理民事和刑狱;环列之尹负责皇宫卫队安全;箴尹、沈尹、连尹等专门服务于王室形成完整宫廷行政体系。 楚国地方官员称为县尹或者县公。庄公十八年记载楚武王攻克权地后任命斗缗担任该地官员。昭公八年让穿封戌担任陈公职务。杜预注释说:穿封戌是楚国大夫消灭陈国后设立县公职务给他管理这个地方官员有时候也称为君像伍奢儿子伍尚在棠邑当大夫时就被称为棠君尚由此可见楚国地方治理上也有独特命名和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