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法律进步多了

你听说过那个2007年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吗?那时候大家都觉得好心没好报,甚至还流传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种荒唐的话。现在的情况可大不一样了,法律进步多了。 就拿福建莆田那个初中女生扶老人的案子来说吧,原告最后撤诉了,网上一片欢呼声。可法律人会告诉你,这撤诉通知书可不等于无责认定书。因为撤诉只是程序上的结束,实体权利还是可以复活的。就好比游戏里按了暂停键,还能接着玩。 那个监控镜头就像个铁面证人,很清楚地显示两个女生是在老人摔完了才过去的。交警一开始还说是次要责任呢,结果到了法庭上举证的时候,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因为侵权责任得有完整的因果链,“无接触惊吓”的举证难度可不小。这可能就是原告为什么急忙撤诉的原因吧。 这时候聪明的被告方应该趁热打铁,赶紧去法院申请民事调解书确认一下。这样一来,就把撤诉给锁定了,对方想反悔也不可能了。不过看那个女孩妈妈已经把网上的内容都删了,感觉他们可能没抓住这个好机会。 最有意思的是索赔金额突然跳水了,从22万变成了无声无息地撤诉。这种断崖式的退让说明索赔方底气不足。不过法律人也提醒说,就算最后赔偿金额归零了,这事儿也给两个初中生留下了涉诉记录。这就好比信用卡逾期记录一样,可能在未来参军、考公的时候蹦出来给你添堵。 我觉得这案子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好人条款得搭配证据意识才行。两个女生要是扶人之前先把手机录像打开,或者找个目击证人作证的话,就能彻底堵住讹诈的空间了。法律不是为了拦住善意的,而是给善意穿上防弹衣的人。 所以下次遇到摔倒的老人啊,除了热血涌动的善心之外,还得记得打开你的手机摄像头——这不是冷漠啊!是让善意走得更远的智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