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被滥用

有个消息挺让人操心的,咱们经常用的那个“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现在被人给滥用了,这事儿要是不盯着点,说不定会把咱们网购的信任给伤了。本来这规矩是为了保护咱们消费者,让大家买东西不纠结,结果现在有人拿着它当幌子占便宜。咱们把这个问题拆开来看,主要有三大类不好的行为:第一种是搞活动的时候,大家伙儿领回去一堆衣服、道具,玩完就把烂摊子给退回来;第二种是拿回家刚用一会儿就觉得不好使,就随便找个理由给退了;第三种是买同一类东西特别频繁,买来退退来买,没完没了。 有个平台的数据显示,有些用户半年退货的次数竟然占了所有订单的88%,里面好多都是衣服有污渍、配件不见了、包装烂得一塌糊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刘俊海教授说了,这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消费范围,纯粹是故意钻空子。 他还指出,《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里写得清清楚楚,退回去的东西得是完整的、没坏的,连标签商标都得在,不能有啥明显的磨损痕迹。可现实情况是,大家对“完好”的标准理解不一样,有些人就利用这个弹性把退货当成了“免费试用”。更吓人的是现在网上都在流传各种“退货攻略”、“漏洞教程”,甚至有教人故意把东西弄坏了再去退的坏心眼儿内容。 这事儿带来的后果可不小。对于开店的老板来说,除了直接亏货损费,还得搭上人力、消毒这些额外的开销。有个做衣服生意的算了一笔账:每年因为这些恶意退货导致的损失大概是营业额的3%-5%,而且退货率高的商品平台也不爱推了,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对于咱们这些老实购物的人来说,商家为了转嫁成本要么涨价要么把退货门槛提高,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 从大环境看信任机制被破坏了,整个做生意的成本都会变高,数字经济的发展也会被拖后腿。现在规则执行起来挺难的,一方面商家怕被差评不敢较真儿;另一方面平台为了留住用户,处理纠纷的时候也偏向消费者。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的邱宝昌就建议要弄出一套更细致的规矩来管管:比如按东西的种类分清楚退货的标准,给那些经常退货的用户建个信用档案;还要把商品是否完好的客观标准定死了。 好在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动真格的了。浙江和江苏那边就开始搞区域性的解决方案了。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搞了个“退货商品异常信息共享机制”,要是确认是恶意退货的行为,审核完就直接纳入消费者的信用记录里去了。苏州某个电商产业园更是推出了“退货险”分级制度,根据店家以前的退货率定不同的保费,用市场的手段逼着大家讲诚信。 这个“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是数字时代保护咱们权益的一大创举,要想让它健康发展还得靠制度和诚信两手都要硬。监管部门得赶紧把实施细则补全了;电商平台也得用技术手段把那些不正常的行为给挑出来;广大消费者更得珍惜自己的信用资产,别乱用权力。只有把权责理清楚、搞平衡了的制度环境搭起来了,“无理由退货”才能真正成为促进消费、增加信任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