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两年多仍未绝迹 "美颜"生鲜灯成监管难题 专家建议完善标准强化执法

问题——“美颜”灯具暗中回潮,违规形态更趋隐蔽 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会对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近期走访发现,部分农贸市场、商超、生鲜门店以及沿街肉店、社区周边小店等场景,仍存在用红光、紫红光强化肉类“卖相”的灯具。有的商户加装红色灯罩,让肉品呈现异常鲜艳;还有商家以“新国标”“隐形红”等名目销售灯具——通过调色、调亮度规避检查——甚至采用外观白光、内部藏红的方式“伪装合规”。对应的现象经媒体曝光后,多地消费者留言反映,类似问题并不罕见。 原因——“好看就好卖”的利益驱动叠加标准与执法难题 一是逐利冲动仍然明显。此类灯具线上线下数十元即可购得,部分商家直言“颜色好看,买的人就多”。一些电商宣传将“卖相”与销量直接绑定,客观上给违规照明留下空间。 二是技术判定与标准衔接存在现实缝隙。部分照明标准对一般显色指数Ra提出要求,Ra≥80通常被视为达到一定照明质量,但在实际应用中,即便满足Ra指标,灯具仍可能发出有色光并影响肉类外观。监管环节受送检周期、成本与覆盖面限制,基层执法难以对市场灯具逐一检测,更多依赖肉眼判断“是否明显改变色泽”。而“明显改变”的边界在不同场景、不同观察者之间存在差异,增加了精准执法难度。 三是处罚落地面临“震慑不足”与“尺度争议”并存。《办法》明确对违规行为可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但实践中更常见的是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相对较少。一些经营者以“灯光不影响食品质量”为由淡化违法性质,执法端也需面对“小过重罚”的舆论顾虑,震慑效应因此受限。 四是线上销售跨区域流通增加源头治理难度。灯具经电商平台跨省流通,容易出现“线下严查、线上照卖”的监管缝隙;生产端通过可调色、可切换模式等设计,为终端规避检查提供了条件。 影响——误导消费选择,放大信息不对称,损害市场诚信 从消费者权益看,“美颜”照明改变肉类真实色泽,使消费者基于失真的视觉信息作出购买判断,影响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更需警惕的是,异常灯光可能成为不新鲜食材的“遮丑布”,削弱消费者识别变质、失水、颜色异常等风险信号的能力,增加外观掩盖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 从市场秩序看,违规灯具强化“外观竞争”,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形成“谁不美颜谁吃亏”的逆向激励,损害行业诚信。若长期存在,不仅削弱制度权威,也会冲击农贸市场、社区门店等民生消费场景的公信力。 对策——技术标准、执法机制、平台治理与社会监督协同发力 业内检测人士建议,治理需要从“看得见的红光”走向“测得准的指标”。有检测工程师提出,若生鲜灯同时满足一般显色指数Ra≥80与特殊显色指数R9≥0,肉眼感知的色差将明显缩小。该思路在家用照明等领域已有较成熟的检测设备与方法,可为生鲜场景提供可操作的技术抓手。通过将R9等指标纳入生产测试与准入要求,可从源头压缩“打擦边球”的空间。 在监管机制上,可探索将违规使用生鲜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对轻微违规建立累积记录,对屡教不改实施信用扣分、重点抽查、联合惩戒等措施,增强持续约束力。针对沿街商铺、社区周边门店等薄弱环节,建议常态化巡查与重点时段整治并行,提高发现率与处置效率。 消费端,可在农贸市场等设置“标准白光对照区”,让消费者在合规照明下对比观察所购肉类颜色,降低信息不对称。同时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反馈闭环,鼓励消费者与媒体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 在电商平台治理上,应推动平台对相关商品开展合规审查与关键词治理,对“隐形红”“生鲜增色”等疑似诱导宣传加强规则约束与下架处置,并推动跨区域协查协作,形成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联动治理。 前景——从“人眼判断”走向“指标可核”,以长效机制守住民生底线 综合来看,违规生鲜灯之所以“难灭”,源于利益驱动、检测门槛与执法尺度、线上线下割裂等因素叠加。下一步治理关键于把原则性禁止转化为更可执行的技术标准与制度工具:一上完善指标体系、明确判定边界,减少执法中的主观争议;另一方面通过信用约束、平台责任、社会监督与科普宣传,形成“不能违规、违规必纠、纠后可防”的闭环。随着监管数字化推进与标准体系完善,市场有望逐步从“拼灯光”回归“拼品质”,让消费者依据真实颜色作出真实选择。

生鲜灯治理看似是照明技术问题,实质关乎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在消费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只有把技术手段、制度完善与社会监督有效衔接,才能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真正形成“让消费者看得清楚、买得明白”的消费环境。该治理实践,也可为其他领域的监管创新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