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自贡荣县查处了一起典型的交通违法案件;驾驶人曹某在驾驶证因酒驾被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骑摩托车行驶至旭阳镇荣州路,被民警当场查获。检测显示其呼气酒精含量为81mg/100ml,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88.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查,曹某此前已因酒后驾驶受过处罚,这次属于再次违法,且发生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行政拘留6日、罚款2900元、吊销驾驶证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交通安全警钟。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突破4亿辆,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需要法治的威慑,更需要每位交通参与者对生命的敬畏。从"不敢违"到"不想违"的转变——既考验执法效能——也检验全民法治素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