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是关系国家前途、民族未来的重大课题。重庆市检察机关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建立起系统完整的保护体系,形成了从预防到救助的全链条工作格局。 从工作成效看,重庆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遵循"零容忍"态度。2025年,该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54人,充分反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决维护。同时——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962名实施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对795名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91人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这种分类处理方式既体现了法治精神,又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改过自新的可能性。 从体系建设看,重庆检察机关与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建立了纵横联动工作机制。入职查询制度有效防止有犯罪记录人员从事涉及未成年人的工作;强制报告机制确保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及时被发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助家长科学养育子女。这些制度设计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保护网络,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预防。 从创新发展看,重庆检察机关主动适应信息时代要求,上线"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数字平台,实现了涉未成年人风险线上"一屏感知"、线下"联动共治"。该创新举措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了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和处置的协同性,标志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从工作成果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实现了"双下降",这充分说明预防工作的有效性。这一成果的取得,既反映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也体现了多部门协作的力量。 重庆检察机关的这份坚守源于对"坚韧、忠勇、开放、争先"城市精神的深刻践行。从青少年维权岗的初期探索,到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的全面推进,从个案办理的倾情守护,到社会治理的系统担当,这支队伍用二十余年的实践证明了什么是真正的法治情怀。2025年8月,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时代楷模"称号,这是重庆市首个、全国检察系统首个、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政法系统首个"时代楷模"集体,充分肯定了这支队伍的突出贡献。
从青少年维权岗到"时代楷模",重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印证了法治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这份坚守展示了司法机关的为民初心,也启示我们: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需要法治力度与治理温度并存,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共进。当每个环节都成为坚固的守护链,未成年人才能真正沐浴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