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发了个公示,说要给今年在海口搞大型演唱会的主办单位发点钱。这个公示一直到2月6日呢。陈奕迅和张学友在海口的演唱会都能拿到钱,因为他们卖票卖得多,带来的收入也多。陈奕迅那场卖了3.88万张票,带来的收入超过6700万元,给了100万元奖励;张学友那场卖了2.29万张票,带来的收入超过4300万元,就给了50万元奖励。这样的事儿也不是第一次了,今年上海、福建、湖北、成都这些地方都在推政策,鼓励搞营业性演出。地方上给些补贴、奖励或者审批方便,就是想把好的文化项目拉过来。因为现在大家都把文旅融合和消费提振当发展战略重点呢。文化演艺活动特别能拉动区域消费。你看大型演唱会不光是卖门票赚钱,观众还会跑来跑去坐飞机、火车、汽车,酒店住宿率也会高起来,餐饮、零售这些行业也都跟着受益。海口这个例子特别明显,两场演唱会吸引了好多外地观众来海南玩。特别是在淡季的时候,这种活动能让文旅市场热闹不少。 这事儿能让城市在年轻人群里更有名气和吸引力。政策设计初衷就是想把钱花在刀刃上,降低好的演出项目落地的成本。海南条例里说得明白,只给符合条件的主办单位发钱。这样就能逼着企业好好干活儿,持续投入资源把活动做好。主办方是项目策划和执行的核心主体,承担了很多风险。给他们发钱就能让大家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优质内容带来市场回报,政策再支持一下,大家就会再投入更多资源。不过大家讨论得最多的还是这钱到底应该发给谁。有的人觉得钱要是直接发给观众做消费券或者票价补贴,大家才会更愿意参与进来。 这种方式既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还能形成更广泛的消费拉动效应。还有声音说政策要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给主办方发奖励是为了优化供给端的东西;给观众发奖励是为了激活需求端的东西;这两者怎么平衡呢?现在各地演出市场慢慢恢复了,但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怎么用政策工具培育健康活跃的演出生态是大家都很关心的事儿。有专家建议激励政策要和演出内容质量、文化内涵、惠民比例还有产业链带动能力挂钩。 这次海南奖励演唱会主办方是个具体的实践做法,反映了文化演出在跨行业消费中的作用。我们在肯定政策导向的同时也得看看这钱用得值不值、普惠不普惠还有长效机制怎么建这些问题。未来怎么样才能在激励市场主体和惠及消费者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呢?这个问题还得在实践中慢慢摸索完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