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给我们通报了一个事儿。刘炜,他以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构恢复与处置司的一级巡视员,这回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给了他开除党籍的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给了他开除公职的处分。这个案件是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的,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襄阳市监委联合处理的。刘炜在工作中违反了组织纪律,利用职权给别人谋取人事利益。他还违反了廉洁纪律,借用别人的钱,把本来该自己支付的费用推给别人支付。更过分的是,他利用职务之便,给别人在银行贷款、股份转让、承揽清算审计业务、职工录用等方面帮忙,收受了巨额财物。经过调查,刘炜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还涉嫌受贿犯罪。湖北省襄阳市监委决定把刘炜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及的财物也一起移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