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草原生态实现历史性转变 退化面积缩减近三亿亩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一段时期以来,草原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畜牧业基础资源,既承担着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也关系到牧区群众生产生活与区域经济发展。

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在生态修复与合理利用之间把握平衡,成为草原治理的关键课题。

国家林草局最新信息显示,“十四五”时期我国草原生态实现由“整体恶化”向“全面改善”的历史性转变,体现出从工程治理到制度治理、从局部修复到系统提升的治理成效。

问题方面,草原退化、超载过牧和局部违法占用等长期积累的矛盾,是制约草原生态质量提升的突出因素。

一些地区受气候干旱、风沙侵袭和不合理利用等影响,植被退化、土壤裸露、生产力下降,生态脆弱性增强;同时,草种供给不足一度制约修复效率与质量,影响了“种、管、护”全链条能力建设。

原因分析上,草原生态问题具有多重叠加特征:一是自然条件约束强,干旱半干旱区恢复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二是历史欠账较多,部分区域长期以提高短期产出为导向,草畜矛盾突出;三是治理体系仍需完善,资源监管、用途管制与执法协同在一些地方曾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基础保障能力不足,优良乡土草种和多年生生态草种供给不稳定,影响大规模修复的可持续性。

影响层面,草原生态改善带来的效益具有综合性和外溢性。

一方面,退化草原面积缩减近2.8亿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保持在50%以上,健康和亚健康草原面积增加到27亿亩、占比超过七成,意味着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有助于提升区域防风固沙与水源涵养能力,降低沙尘和水土流失风险。

另一方面,年均防治草原有害生物超过1亿亩,反映出草原灾害防控与生物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为巩固生态恢复成果提供了支撑。

对牧区而言,生态质量改善与草畜结构优化相互促进,有利于推动畜牧业向节本增效、绿色循环方向转型。

对策方面,“十四五”期间的治理呈现“工程牵引、制度约束、科技支撑、供给保障”并进的特点。

其一,以“三北”等重点工程为抓手,推进保护修复治理,强化系统性、整体性修复思路,通过综合措施促进植被恢复与生态功能提升。

其二,持续强化草原资源监管,违法占用草原案件数量逐年减少,表明用途管制与执法震慑效应正在显现,有助于遏制新增破坏、巩固修复成果。

其三,启动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近40亿亩,重点省区牲畜超载率逐步下降,说明以“减压—休养—恢复”为主线的治理路径正在形成。

其四,补齐草种供给短板,5年来建设草种繁育基地60万亩,多年生生态草种年供给能力达到2.5万吨,为提升修复质量、降低外来种依赖、增强区域适应性提供了基础保障。

前景判断上,草原生态由“全面改善”走向“持续向好”,仍需在巩固成果、提升质量和强化风险应对上持续发力。

随着禁牧与草畜平衡制度进一步落实,叠加重点工程持续推进,草原植被恢复有望从“覆盖度提升”向“结构优化、功能增强”延伸。

同时,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干旱、虫鼠害等风险仍需警惕,应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体系,推动治理从“应急处置”向“风险治理”转变。

下一阶段,还应在草种创新与乡土草种推广、牧业生产方式转型、生态补偿与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等方面协同推进,形成生态修复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的长效格局。

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中国草原的绿色蜕变诠释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逻辑——当制度设计与科技赋能形成合力,即使最脆弱的生态系统也能焕发新生。

这场持续二十年的生态保卫战证明,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题前,持之以恒的系统治理终将结出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