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建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深化的背景下,基层矛盾纠纷类型更为多样、情况更趋复杂;传统调解模式在应对新型纠纷、人才专业化诸上存在短板,工作机制需要加快完善。宁夏司法部门调研发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农经济纠纷、新业态劳动权益、知识产权争议等新型矛盾占比逐年上升。以红寺堡区化肥赊销纠纷为例,此类涉农经济纠纷往往金额较大、环节较多,调解难度相对更高。同时,基层调解员队伍还存在专业储备不足、方法手段偏单一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宁夏推出多项举措:一是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在重点领域设立26个专业调解组织,实现市级全覆盖;二是健全“警司联动”等协作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力量协同,提升调解效率;三是推动调解员从“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通过专题培训补齐法律知识和行业能力短板。对应的举措成效逐步显现。数据显示,2023年全区调解成功率较上年提升2.3个百分点。典型案例中,红寺堡区成功调解36.2万元化肥欠款纠纷,平罗县妥善化解邻里损害赔偿争议,表明了新机制的实际效果。在新业态领域,配备专职调解员也有助于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降低群体性事件风险。专家认为,宁夏的做法具有参考价值。下一步,宁夏计划更壮大专业调解员队伍,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并加强与法院、仲裁等机构的衔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预计到2025年,将实现重点行业调解组织县级全覆盖,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

人民调解是我国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方式;宁夏的实践表明,持续完善机制、优化组织、提升队伍专业能力,才能更好适应新时代矛盾纠纷的新变化,更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对应的改革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将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