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组团取现金,一天就能给你发300元?五个人挣点“快钱”,结果全都进去了!最近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案子宣判了,被告人王某招募亲戚、朋友组建了个“取现车队”,专门给诈骗团伙转钱,结果五个人都被判刑了。承办检察官讲,2024年9月,王某在网上看到一种叫“线下取现”的活儿,只要拉几个人把现金取回来,每单就能拿到不少好处费。这王某动心了,马上就把亲戚张某叫上了船。张某虽然心里犯嘀咕,但缺钱又没办法,也只好跟着干。按王某的安排,张某下载了个境外聊天软件,在群里负责和上头联络,成了“操盘手”。为了扩大规模,张某又找来了开车的好友张某辉当专职司机,还拉来了潘某添和柳某帮忙下车拿包裹。这样一来,一个分工明确的“取现车队”就凑齐了。 2024年9月22日晚上,王某接到指令,让张某辉开着车带张某、潘某添去武汉某小区取钱。王某的朋友王先生因为投资理财被骗了钱,骗子让网约车司机把装满现金的包裹送到了指定地点。等他们把30900元现金拿回来之后没多久,第二天下午又有人来送了80000元的包裹。这事儿报了警之后很快就查出来了。2025年7月张某、柳某等人先后去自首了,王某也被抓了。 这案子在2025年10月30日被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仔细看了案卷材料之后做了个讯问方案,对于那些死活不认罪的人就拿证据给他看、讲道理。最后五个人都认了罪认罚。经审查发现,王某这帮人明明知道那是赃款还帮忙转走,这行为都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同年12月15日检察院就对他们提起了公诉。到了2026年1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判了下来:被告人王某和张某等五个人被处以六个月拘役到十一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还得交两千到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提醒大家:凡是用高报酬引诱你帮忙取现或者转账的,特别是要你去人货分离地送不明包裹的,很有可能就是在帮诈骗团伙转赃款。千万不要为了几百块钱的好处费就把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给租借给别人用,更别变成电信诈骗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