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看不见的“水中风险”仍需高度警惕 血吸虫病是一种由寄生虫血吸虫引起的传染性、地方性寄生虫病,具有自然疫源性特点;我国,主要流行类型为日本血吸虫病,属于法定乙类传染病。近年来,随着综合防治措施持续推进,流行范围和病例数量总体得到控制。但在部分仍有钉螺孳生环境的地区,涉水活动和生产作业依然存在暴露风险。疾控机构提示,血吸虫病并非“久远疾病”,尤其在气温升高、亲水活动增多的时段,风险更需要被看见、被重视。 原因——传播链条明确,关键在“疫水”与中间宿主 血吸虫病的发生依赖完整的传播环节:感染者或病畜等宿主将含虫卵的粪便排入水体后,虫卵孵化并在中间宿主钉螺体内发育,最终释放可侵入人体的尾蚴。人一旦接触含尾蚴的水体(即“疫水”),尾蚴可经皮肤侵入并在体内继续发育,从而致病。涉及的研究提示,尾蚴侵入速度快,短时间皮肤接触也可能造成感染。需要说明的是,公众常说的“吸血虫”多指水蛭等体外寄生生物,与血吸虫的致病方式和防控要点不同,避免混淆有助于更有针对性地防护。 影响——早期症状不典型易误判,晚期可致严重器官损害 从临床表现看,血吸虫病早期不一定明显。部分人在接触疫水后可出现皮肤刺痛、丘疹和瘙痒,随后可能出现咳嗽等症状,容易被当作普通感冒处理,从而延误诊治。随着虫体在体内发育迁移,部分患者在一定潜伏期后出现发热、肝脏肿大、肝区不适、腹胀腹泻等表现,并可见外周血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特征。若反复感染或未规范治疗,病变可累及肝脏等重要器官,深入引发门静脉高压、肝脾肿大、腹水等严重后果,影响劳动能力与生活质量,甚至危及生命,也会增加家庭医疗负担和公共卫生压力。 对策——把住“少接触、强防护、早发现、规范治”四道关口 预防的核心是减少人与疫水的接触。疾控部门建议,外出游玩尽量避免在不明水域戏水、下河捕鱼、涉滩摸螺等行为;在流行区生活、生产用水尽量使用安全水源,避免直接取用未经处理的河湖沟渠水。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必须接触水体的,应做好个人防护,可根据场景穿戴胶鞋、胶手套、胶衣胶裤等,并按专业机构指导使用防护用品或防护制剂,降低尾蚴侵入风险。 在“早发现”上,凡有可疑涉水史且出现发热、咳嗽、腹泻、肝区不适等症状者,应尽早到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或疾控机构咨询检测;即便无明显症状,若曾可能存在风险的水域涉水,也建议在离开相关水体一段时间后主动筛查,尽早明确是否感染。 在治疗上,确诊后应遵医嘱规范用药并完成随访。当前流行区常用的口服抗血吸虫药物为吡喹酮,疗效明确、使用方便,但具体用药方案、剂量与疗程需由专业医生结合个体情况评估,避免自行服药或中断治疗带来风险。 前景——从“控病”到“防反弹”,需多方协同与公众参与 血吸虫病防控不仅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与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健康教育普及密切相关。下一步,应在坚持综合防治策略基础上,持续加强重点水域监测预警、钉螺孳生地调查与管理,完善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与随访服务;同时通过更有针对性的科普传播提升公众风险识别能力,减少“把感冒当小病、把风险当没事”的情况。随着监测体系完善和基层防治能力提升,“可防可治”的共识将进一步巩固,但对涉水风险的长期警惕仍不能放松。
血吸虫病防治成效是衡量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指标;在气候变化加剧、人口流动更频繁的新形势下——既要保持监测预警的灵敏度——也要形成“政府主导、科技支撑、社区参与”的立体防线。每个人都应成为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享受亲水活动的同时做好防护,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