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年会上请歌手演唱别人的歌并同步直播,结果惹上了官司。合肥高新区法院判决侵权方赔了四万元。问题来了:企业用别人的作品表演又现场直播,到底算不算侵权?这事儿已经有了说法。这家公司搞了个内部活动,邀请歌手唱了好几首歌,虽然没有收门票,但通过各大媒体平台播放,看的人加起来超过400万。这事儿被人告了,说侵犯了歌曲的表演权,要求赔钱。法院认为这种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构成了共同侵权。直播让传播范围变得很大,也把内部活动变成了公开演出。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所谓的“免费表演”得满足三个条件:不收钱、不付钱给歌手、还有非营利性。这次事件里虽然没直接收门票,但是大量直播确实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产生了商业效果。法院指出,网络直播大大扩展了表演的影响面,让内部活动变成面向所有人的公开演出。所以不能因为免费就免责。另外这个公司作为组织者,没有去拿许可就组织演出了。 这个判决给我们提了个醒。第一是法律上更清楚了直播中的版权规则。第二是企业搞活动时得注意版权合规了。随着数字技术普及,大家都喜欢通过直播来扩大影响力。第三就是响应了国家要保护知识产权的号召。以后大家不管是搞庆典还是办年会都要小心点。 专家建议企业防风险要这么做:第一在组织演出前要先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直接找权利人沟通拿到许可。第二如果想省钱可以用公共领域里的作品或者已经授权的免费音乐资源。第三如果活动要对外传播特别是录播直播的时候一定要查清楚版权问题别惹上麻烦。 对于歌手来说也要确认好作品有没有授权才好演唱以免被连累进去。 未来版权保护和文化活动要平衡好。司法会继续完善这方面的规则推动治理体系完善大家也要提高版权素养在享受文化成果时遵守法律底线。 总之这起案件虽然赔偿金额不大但反映出的问题很普遍现在信息传播这么方便每个公共舞台都是版权保护的前线只有在法律里规范行为尊重原创才能让文化繁荣起来让全社会更有活力秩序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