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力现货规则征求意见:独立储能原则上“现货或调频”择一 试点按容量比例并行参与

一、问题:新型储能加快入市,如何多市场间有序定位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扩大、电力系统调节需求上升,独立储能在提升系统灵活性、缓解峰谷矛盾、促进新能源消纳各上的作用更加突出。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储能的市场化参与路径需要更清晰的界定:储能既可通过电能量现货市场获取价差收益,也可通过调频等辅助服务体现系统价值。由于不同市场的目标、结算机制和运行要求并不相同,如果缺少统一的规则安排,容易出现重复获利、责任边界不清或运行冲突,进而影响市场公平和系统安全。 二、原因:现货与辅助服务并行推进,需要运行中完善制度约束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省内现货市场与省内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联合运行、顺序独立出清”,反映出陕西在推进现货机制落地的同时,仍需依靠辅助服务保障系统稳定的现实需求。一上,现货市场对经营主体的数据、计量和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储能充放电策略需要与系统调度和市场出清紧密衔接;另一方面,调频服务更强调快速响应与可用性考核,对控制精度、响应速度和运行可靠性要求更严。机制仍处磨合阶段的情况下,阶段性设置“二选一”规则,有助于降低机制叠加带来的复杂度,避免市场信号相互干扰。 三、影响:价格边界与参与方式更清晰,利于投资预期和公平竞争 根据征求意见稿,具备商业运营对应的条件且满足自动发电控制等直接参与条件的独立储能,可自愿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日前电能量市场;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自调度”方式参与日前市场。这个安排兼顾不同技术成熟度项目的入市需求,体现分层准入、逐步规范的思路。 在价格机制上,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与出清价格上下限均为0—1000元/兆瓦时(上限为1元/千瓦时),明确了风险边界和市场预期,有助于抑制极端报价、稳定市场运行。同时,规则提出独立储能暂仅参与日前市场出清,实时电能量市场原则上执行日前出清计划,但实际充放电曲线按实时市场形成的价格结算,体现“计划约束+价格引导”的衔接方式:既保持运行可控,也利用实时价格信号推动更精细的调度与资源优化。 此外,规则继续明确了参与主体范围,燃煤发电企业、省调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绿电直连项目等均可参与电能量现货交易,并按现货价格结算、公平承担相关费用,有利于完善市场生态,促使不同主体在同一价格信号下优化决策。 四、对策:以试点方式破题“兼顾参与”,以能力建设提升储能价值兑现 针对“现货与调频二选一”的阶段性安排,征求意见稿也预留了制度创新空间:对具备精准控制条件的独立储能,可试点组织其自主决定参与现货与调频的充放电容量比例,实现同时参与电能量现货市场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该条款的关键在于“能力门槛”和“容量切分”,通过技术可验证、规模可控制的方式,探索储能在多市场中的价值分配与责任边界,为后续机制完善积累运行数据与经验。 对企业而言,提升自动控制、计量校核、信息报送与风险管理能力,是从“能入市”走向“可盈利、稳盈利”的关键。对主管部门和市场运营机构而言,需要在试点中同步完善考核、结算与约束机制,防范同一容量在不同市场间重复计算、重复收益或影响系统调度,推动市场规则从“可运行”向“更精细、更公平”迭代。 五、前景:从单一市场参与走向多元价值实现,储能有望成为系统灵活性的重要资产 总体来看,陕西通过规则征求意见,传递出推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辅助服务衔接、引导储能规范入市的明确信号。随着现货市场连续运行,规则提出“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停止运行”,意味着系统调节将更多依靠现货价格信号和更精准的辅助服务机制,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力度将进一步增强。 可以预期,随着独立储能控制与计量能力普遍提升,以及容量比例试点逐步成熟,储能在电能量、调频等多维市场中实现“分工协同”的空间将扩大:既通过价差提升运行效率,也通过提供高质量辅助服务体现系统价值。在新能源占比持续提高的背景下,储能的市场化定位将更明确,其收益结构也有望从单一价差或单一服务收入,逐步走向多元化与可持续。

电力市场改革需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陕西此次政策突破显示,因地制宜的制度创新有助于打通储能商业化路径。未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进,更具针对性的市场机制有望在各地加快落地,共同推动能源转型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