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市政协在讨论怎么管小区里公共收益的事儿。其实呢,《民法典》早就说了,小区公共地方挣来的钱归大伙所有。可问题是,法律归法律,落到实际生活里,很难做到。全国只有少数小区能定期分钱给业主,广州也有几个成功的例子,但还没形成那种能让其他小区照着做的稳定办法。这事儿背后,暴露出现在社区管理里保障业主权益这块儿有点弱。为啥难呢?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干活的人太少,好多小区因为手续麻烦、专业性要求高,搞不定这个自治组织;第二,钱的管理不透明也没人盯着看,有的物业账目乱得一塌糊涂;第三,有些业主老觉得短期内分钱会影响以后的服务,积极性不高。这些问题凑在一起,就让公共收益一直趴在那儿不动。这影响可不小,从微观角度看,业主没法享受经济实惠;从中看呢,物业和业主为了分钱老吵架;从宏观上说呢,社区自己治理的能力也上不去。不过也有好消息,个别小区通过业委会干得好,把钱分了还给大家改善了服务。这说明搞通了这事儿完全有戏,关键得有个能一直用的制度撑着。 针对这几个难题,徐强委员提了些挺实在的建议:首先得把住建部门拉出来牵头,把成立业委会的规矩弄细点、流程简化点、时间节点卡死点。然后呢,给街道社区安排任务专门盯着这事帮着办,别让门槛太高。接着在钱上要想办法管严点儿,让物业、业委会和银行一起管个账号把公家的钱和物业自己的钱分开放。再推那个专用收款的二维码收钱收款一目了然。最后啊得做点宣传教育工作给业主洗脑,让大家明白这些钱是大伙的。这些招儿从成立组织到管钱再到改观念连成了一条线特别好操作。特别是说要把专业的事变成能按步就班做的流程给大伙儿指路。 其实广州在2020年就出过业委会成立的指引了可实际执行起来还是卡壳了这次建议特别想把政策最后一公里那关给打通。以后城市化越来越深大家维权意识也会越来越强管理好公共收益成了现代社区管理的大课题广州要是能在业委会运作和钱的监管上弄出个管用的模式不光能保住业主的权益还能给其他城市当榜样从长远看能分到钱也能让大家更愿意管社区的事儿推动大家一起建起来一起管起来一起享受到共享的好处。公共收益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给业主的东西也是现代社区管理该有的样子。 怎么把纸上的权利变成手里的真金白银?得把制度设计得更细、执行得更实还得大伙儿一起使劲儿。广州这次探索说明只要降低搞自治的门槛、把账算得清清楚楚透明公开了业主的权益保障完全可以从小打小闹变成正式的制度变成常有的事。这个过程不光是分钱的事儿更是基层民主到底行不行得通社区能不能团结一心的问题。只有当每个业主都能参与进来又能受益的时候城市的每个小细胞才能真正活起来有了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