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判了个奇葩的事儿,有个机械维修工春节值班,结果啥事也没干,公司直接就说不给

听说了吗,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判了个很奇葩的事儿。有个机械维修工春节值班,结果啥事也没干,公司直接就说不给加班费。这工人一打官司,居然还被法院驳回了,理由是“值班不算加班”。这理由一听就很荒谬。先说维修工吧,其实他们平时工作也是这样,哪里有机械坏了才修,没坏的时候就在岗等着。春节那几天没活干,跟平时也没啥两样,怎么就能说不算加班呢?法院是把流水线工人跟维修工混为一谈了吧。 再说休假这块,节假日发加班费本来就是因为别人休息你没休息。这工人在岗位上待命,怎么就算休息了呢?法律的初衷明明是想让人休息时多拿钱。法院这判决完全是把没有休假和没干活混在一块儿了。 最关键的是,《劳动法》第44条规定得清清楚楚:法定节假日安排上班就得给三倍工资。这里的“安排工作”就是让你上班。这维修工被安排去值班了,那就是上班了啊!法院居然觉得值班不算加班,这不是在说值班不算上班吗?简直是胡闹。 总之这事儿吧,我觉得法院有点偏离原规定了。他们自己编了一堆条件出来断案,完全没按法律条文来办。说是没徇私枉法吧,多多少少还是有偏袒公司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