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两家知名制药企业的质量违规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再次提醒医药行业必须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质量不符合标准,被罚款100万元,并没收不合格产品23000盒,追缴违法所得197.5元。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同一药品质量问题被罚款300万元,没收不合格产品30464瓶,追缴违法所得9.33万元。两家企业的行为均触犯《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属于生产不符合标准药品的严重违法情形。问题集中在关键质量指标失控。根据国家药监局2025年第47号通告,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两家企业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均检出“可见异物”和“pH值”两项指标不达标。指标虽小,却直接关系用药安全:可见异物可能引发血管栓塞、组织坏死等严重后果;pH值偏离标准范围会影响药物稳定性和疗效,并可能造成局部组织刺激反应。这些都属于对患者生命健康构成直接风险的质量缺陷。 从生产工艺看,注射液属于无菌制剂,对环境控制、设备维护、原辅料质量以及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要求极高。出现可见异物,往往意味着污染控制不到位,或灌装、轧盖等环节把关不严;pH值异常则可能与配制工艺偏差、原辅料波动未被及时识别,或质量检测与放行体系存在缺口有关。这反映出两家企业在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中存在明显薄弱点。 值得关注的是,碳酸氢钠注射液为临床常用药,主要用于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在急救、重症监护等场景应用广泛。不合格产品一旦流入市场,将直接威胁患者安全,甚至可能引发严重医疗事件。本次两家企业合计超过5万件不合格产品被查处,表明问题不容忽视。 从监管层面看,国家药监部门的及时发现与严厉处罚说明了对药品质量的明确态度。处罚金额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违法情节和影响程度的差异,并向行业传递清晰信号:质量问题没有回旋空间,违法成本只会更高。这类高压执法有助于推动企业补齐质量管理短板,完善内部控制。 同时,这起案件也折射出行业中仍存的共性风险。一些药企在扩产与效益压力下,对质量体系建设投入不足,质量文化相对薄弱;检验设备更新不及时、人员能力建设不足、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也需要监管、标准和检查形成合力。 从长期趋势看,随着药品监管持续深入,以及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政策推进,质量管理门槛将深入提高。质量体系不完善、技术与管理能力跟不上的企业将承受更大压力;重视质量、持续改进的企业则更可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药品安全没有“可容忍的小偏差”,尤其是注射剂,任何看似细微的指标异常都可能转化为临床风险;两家企业因关键指标不合格被依法重罚,再次表明质量底线不可触碰。只有将标准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到研发、生产、检验、放行的全过程,才能以更可靠的质量供给回应社会对安全用药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