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太让人无语了!把孩子丢在云南昭通那边10年不管不问,等孩子出事了又回头要钱。你猜云南昭通中院最后怎么判?直接给你判了个90%的责任!你看小袁这一家子啊,太不靠谱了。2001年的时候,王某和袁某生了个儿子小袁,才一岁就被爸妈扔给亲戚邵某了。双方说好是短时间帮忙照看,不收钱。要是王某过了期限还没回来,每月就得给400元抚养费。结果呢?王某把孩子扔给邵某后带着邵某的侄儿侄女去外地打工去了。说好的很快回来接走孩子呢?根本没影儿!哪怕后来邵某催了她好几次,她回来了一回又因为钱没谈拢没把孩子带走。这一走又是好多年,直到2005年,邵某实在扛不住了,就把小袁托付给聂某抚养。聂某带着小袁去福建干活儿,结果这孩子在外面玩耍时掉进了厕所里淹死了。 这事儿到了2016年才被翻出来。王某终于回来看孩子了,结果发现人死了。她这就气不打一处来,跑到法院起诉邵某和聂某要90多万赔偿金!一审法院判了父母承担80%的责任,赔偿17.4万多元。二审法院改判了一下:父母要承担90%的责任,聂某担责10%,赔偿8.7万余元。至于邵某嘛,法院认定她没有过错不用赔钱。你看二审法院给出的理由也挺充分的:虽然邵某把孩子转托给聂某没有得到王某的书面同意,但当时确实联系不上她啊!况且邵某还向村委会报备了呢!反观王某和袁某呢?整整10年啊!你们连400元的抚养费都没按时给够过! 这个案子真是让人深思啊!你说监护权能委托出去吗?当然可以啊!可是监护责任你能转移吗?不行啊!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那种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你想甩都甩不掉!哪怕你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看了10年不闻不问那也是你自己的错! 最后这判决也算是给咱们提了个醒吧:孩子不是行李啊!你不能随便寄存或者遗忘!整整10年啊!一个孩子从1岁长到11岁需要多少关爱和陪伴啊?现在钱能买回来了吗?买不回来了!法律的判决已经给了我们答案:90%的责任在父母自己身上! 这个案子真的很值得每个当父母的人好好想一想!如果你要把孩子的监护权交给别人看请记住:你可以委托监护权但你不能把做父母的那份责任给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