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晚,谁也没想到放个烟花能闹出这么大动静。就在这喜气洋洋的日子里,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因玩鞭炮闹出人命的案子。朱某燕本来是带着孩子去楼下空地图个乐呵,谁知道这一玩就玩出事了。她点燃的烟花爆竹迸射出的火星借着风势,穿过了隔壁仓库的卷帘门。 朱某燕赶紧拿个没烧完的烟花棒去探门缝想灭火,可这卷帘门上了锁根本进不去。眼看火势越来越大,她喊来亲戚帮忙也没辙。等到消防队赶到的时候,仓库里的火已经烧得像一堵火墙了。事后鉴定,光能查出来的损失就有80万多块钱。虽说朱某燕事后积极赔钱取得了人家的谅解,但因为这把火害得人家损失惨重,法院还是给她判了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两个月。 其实每一颗看似漂亮的烟花,都是一颗潜在的“火雷”。那种大型的火箭类烟花中心温度能飙到1200℃以上。火星喷出去能飞30米远,风大的时候直接能越过院墙、阳台落到人家家里去。 千万别以为在室内或者楼梯间、电梯井旁边放点小玩意儿就安全了。那种封闭的空间里空气不流通,火星一进去就像是个定时炸弹。要是在地下室、楼道口这些地方玩,那简直就是在玩命。 要想图个乐呵又不出岔子,得把这四条铁律记在心里:买东西要认准有“嘉”字的正规牌子,别碰“三无”产品;最好去小区指定的地方或者野地里放,离仓库、加油站远点;大人在旁边看着才准点着,而且别在大晚上或者喝醉了酒的时候玩;点燃之后赶紧往后退10米远,千万别回头看。 这其实就是个给大家提个醒的事儿:年味儿哪是靠火药味儿撑起来的?团圆平安才是正经事儿。少放一挂鞭多一份安宁,少一次侥幸多一条生路。咱们把烟花留给天空看就行了,把安全留给自己和家人——这个春节咱就用灯光秀、电子鞭炮或者在线上办个联欢会来替代老一套的爆竹。 大家这一年盼到头就是图个团圆和平安。少点火药味多点人情味不好吗?少了几声响儿也不见得不热闹。咱们得把这份喜庆留在心里头,别因为图一时痛快就给人家添堵或者给自己惹麻烦——这不光是朱某燕一个人的事儿。 就算在2024年的春节前夕发生了这么档子倒霉事也得认栽。万一那天火星没飞那么远砸不到仓库里倒也罢了;偏偏就是因为这一手造成了80万元的巨大损失——这种惨痛的教训真的很沉重!谁能想到一场烟花表演竟然能赔进去这么多钱呢? 好在朱某燕后来虽然被判了刑但也没受大罪——法院看她态度还行又赔了钱才给她判了缓刑。不过哪怕是缓刑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毕竟安全意识这种东西不能光靠嘴上说说。 要想彻底杜绝这种危险的源头还得靠大家齐心协力把法规执行到位才行——谁都别想着当法盲或者心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