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宜州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记者潘广芬发回消息说,这阵子可把人给吓了一跳!德胜镇都街村的覃某,居然在自家楼顶搞了2株罂粟,结果不但把花苗给铲了,还被罚了500元。石别镇拉并村的陈某更夸张,在自己的菜地里种了250株,最后被拘留了15天。这两位老伯伯和他们的家人们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 这事儿说明啥?家里种点菜本来没毛病,但要是种了那种能让人上瘾的东西,那就大事不好了。现在不管种多少都不行,哪怕你说只当药用或者炒着吃都行不通。公安机关说了,他们肯定得顺藤摸瓜把种子来源找出来。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像罂粟这种毒品原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就明令禁止种了。别说种几株不算数,哪怕你就想自己留着用也不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只要没种满500株但超过2株的,最轻也要拘留5天或罚500块钱;要是种到500株以上没到3000株的,就得去坐牢还得交罚金;要是种到了3000株以上甚至更多的,那处罚更严重;要是有人抗拒铲除或者处理完了还继续种的话,刑法也会把你抓起来处理。 咱老百姓可得擦亮眼睛啊!千万不能存那种“没事我就种点”的侥幸心理。大家都要有禁毒意识,发现有谁在乱种或者买卖罂粟什么的,赶紧告诉警察叔叔。咱们一起努力吧,把家里搞得干干净净、安安全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