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云某走在路边,突然被一辆车里探出的狗给咬伤了。云某找梅某理论,梅某不仅不给赔医药费,还把他给轰走了。后来云某忍无可忍,把梅某告上了法庭,索赔的金额高达31000多元。事情闹到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那边,这就有了下文。法院一看,云某被咬后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他打五针狂犬病疫苗。后来云某算了一笔账,光是打针就花了1550元。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费用,加起来一共是333.17元。法院认定梅某的狗没有专人看管,才会突然跑出来咬人,所以梅某必须赔这笔钱。但是云某还想要点精神损失费,法院没同意。因为云某的伤没到那种能评残的程度。最终法院判决梅某给云某赔医疗费、交通费总共2333.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