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斗门区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 激活乡村发展新活力

问题:从“住有所忧”到“地沉睡” 珠海斗门,一些水乡村庄长期面临宅基地存量紧张、增量空间不足的矛盾。以莲洲镇福安村为例,受历史形成的土地格局、建设指标约束等影响,村民多年“无地可分、无地可建”,住房改善需求与土地供给能力脱节,导致部分家庭居住拥挤、返乡团聚受限、青年成家置业外流等问题叠加。,村集体土地也存在布局零散、低效闲置等情况,难以承接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配套,“土地沉睡”与发展需求形成反差。 原因:资源约束叠加发展阶段转变 一上,土地指标、村庄规划、生态保护等约束下,传统“一户一宅”的建设方式可操作空间有限。若继续走低密度、分散式建房路径,不仅难以集中满足改善需求,还会抬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另一上,农村人口与就业结构变化加快,年轻人对通勤效率、居住品质、产权保障的要求更高,仅靠村内零散宅基地腾挪难以形成稳定预期。再加上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不足、产权边界不够清晰、退出流转渠道不畅,“有地难用、能用不优”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影响:民生改善与要素激活的双重效应显现 围绕这些痛点,斗门区以试点改革为牵引,同步推进“保障居住”和“盘活资源”,带来明显变化。福安村通过高层公寓联建,把有限土地向立体空间要效益,一块地上集中解决多户住房需求,村民从拥挤旧居搬入新居,居住条件、家庭团聚和生活便利性明显改善。对青年群体而言,更稳定的居住预期有助于降低生活成本、减少通勤消耗,推动“安居”向“乐业”延伸,增强返乡与在乡发展的意愿。 同时,改革也释放了土地要素的带动效应。在斗门镇上洲村,“联建房”项目加快推进,以联排结构集中供给住房;在乾务镇荔山村,产业配套综合体进入施工筹备阶段,体现出土地整合后产业承载能力提升的趋势。宅基地改革从解决“住的问题”,继续延伸到提升用地效率、补齐产业空间,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化资产结构、引入社会资本、完善公共服务提供了支点。 对策:以公平机制、产权制度与多方协同夯实改革底盘 斗门区在探索中突出三项关键抓手。 其一,强调公平可及,建立更透明的分配与保障机制。以福安村为代表,改革引入积分排位办法,将家庭常住人口、婚育年限、住房状况等指标量化,按规则排序确定参建资格,并对困难群体给予优先保障,减少“凭关系、凭资历”的不确定性,让资源配置更可预期、更可监督。 其二,夯实产权基础,推动“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参照较成熟的出让管理思路,为村民办理“一户一证”的不动产权登记,把居住权益从“住得上”推进到“权属清”,提升住房资产的稳定性与可继承性,也为金融支持、规范交易和风险防控提供制度前提。 其三,强化要素协同,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的建设体系。通过引入企业认捐支持、统筹供水供电等配套力量,叠加费用减免与针对性金融产品,降低村民负担,打通集中建设中“资金、配套、审批”等堵点,推动项目建设从“能不能”转向“快不快、好不好”。 前景:从“点上突破”走向“系统集成” 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义,不止于改善一村一地的居住条件,更在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组合。下一步,斗门区若要把试点经验转化为更大范围的治理能力,还需在三上持续发力:一是与国土空间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衔接,统筹居住、产业、生态与公共服务布局,避免“建起来”后配套滞后;二是完善退出、流转与收益分配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民主协商,守住农民权益底线,让村集体与村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全过程监管,规范建设质量、资金使用和产权登记,防止出现新的不公平和隐性债务。随着联建项目逐步交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盘活路径更加清晰,宅基地改革有望进一步带动产业项目落地、增加就业机会、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从“住得好”迈向“发展好”,释放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从“蜗居”到“安居”,从“闲置”到“增值”,斗门区的宅基地改革实践展示了乡村振兴的一条现实路径。这场以土地制度创新为支点的改革,既回应了农民的住房需求,也激活了农村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潜力。经验表明,乡村振兴既要守住民生底线,也要打开发展空间,在保障与发展之间找到可持续的平衡。随着改革深化,“斗门模式”有望为同类地区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