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浙江阶段性偏暖与冷空气间歇影响交替出现。
最新监测显示,在弱冷空气影响下,浙中北自前一日开始云量增多、体感偏凉,清晨最低气温总体不低,但阴天叠加风力使体感降温明显;白天云系间歇减弱后,局部仍可出现较高气温,尤其浙南最高气温可达20℃上下,呈现“早晚凉、午间暖”的冬季常见特征。
问题在于,这种相对温和的天气格局即将被寒潮打破。
根据气象部门预警,北方寒潮正东移南下,预计19日上午起自北向南影响浙江。
随着冷空气主体推进,气温将快速回落并伴随降水过程,雨雪转换范围扩大,沿海与高海拔地区风力明显增强,低温冰冻风险随之上升。
从原因看,本轮过程具备典型寒潮特征:冷空气强度较大、推进速度快,与前期相对偏暖的近地面气团叠加,形成显著的降温梯度;同时,冷暖空气在浙江上空交汇,带来降水条件。
当冷空气进一步加深并控制山区及部分平原时,近地层温度降低,有利于雨转雨夹雪或雪的发生,尤其在浙西北及丽水北部山区更为明显。
此外,冷空气南下过程中气压梯度增大,容易引发沿海海面及江河湖面阵风增强,对海上作业、航运通行和沿海设施运行形成压力。
影响方面,主要体现在四个维度。
一是气温骤降。
预计本次过程中日平均气温降幅可达8℃至11℃,21日后虽雨雪减弱,但冷空气余势仍在,最低气温仍将维持低位。
22日早晨或成为本轮过程低温最显著时段,全省大部最低气温可降至-1℃至-4℃,并可能出现冰冻;山区可降至-4℃至-7℃,存在严重冰冻风险。
对公众出行和能源保供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雨雪叠加。
19日中午起浙中北转为阴雨,夜间浙西北山区可能出现雨夹雪或雪;20日影响最强,浙中北及丽水北部山区将出现雨夹雪或雪,高山区局部可达中到大雪量级,浙中北平原部分地区亦不排除雨夹雪或小雪。
雨雪过程叠加降温,易造成道路湿滑、能见度下降。
三是大风影响。
19—21日浙江沿海海面偏北大风可达8—10级;19—20日内陆地区阵风5—7级,江河湖面及高山区局部可达8—9级。
大风对海上渔业、港口作业、跨海跨江通道交通组织、城市高空作业及临时搭建物安全带来挑战。
四是次生风险。
低温、雨雪与大风组合,可能引发农作物冻害、设施大棚受损,山区道路结冰以及输电线路覆冰等风险,需加强监测巡查和应急处置准备。
对策方面,应坚持“提前一步、分区施策、协同联动”。
气象部门应加密滚动预报与预警发布,重点提示雨雪相态转换、山区积雪及沿海风浪变化,便于交通、海事、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动处置。
交通管理部门可针对桥梁、隧道口、山区急弯陡坡等易结冰路段提前布设融雪剂和防滑物资,必要时实施分级限行、临时管制和绕行引导。
海上安全方面,相关单位应根据风力预报合理安排船舶航行和港口装卸计划,海上作业人员及时避风,严控冒险出海。
能源保供方面,需加强对输电线路、变电设施及城市燃气供热系统的巡检维护,做好应急抢修队伍和值守力量前置。
农业生产方面,可对蔬菜、果树、茶园等采取覆膜、加固棚体、适度增温和灌溉防冻等措施,减少霜冻与冰冻损失。
公众层面应注意防寒保暖,关注临近预警,尽量避开早晚低温时段进行长时间户外活动,驾车出行留意结冰和低能见度路段。
前景判断上,本轮寒潮过程具有“来势急、影响强、退场快”的特点。
预计21日寒潮影响趋于结束,雨雪止歇但气温仍偏低;23—25日气温将逐步回升,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回归常态冬日节奏。
值得注意的是,26—27日受西南气流和低层切变影响,浙江可能再迎一次降雨过程,湿冷感可能阶段性回归。
总体看,未来一段时间冷暖波动仍较频繁,需在“回温”阶段继续警惕夜间低温与局地降水叠加带来的风险。
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已成为新常态。
此次浙江寒潮过程既是对城市应急体系的实战检验,也折射出气候变化应对的长期挑战。
如何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更好统筹短期应急处置与长期韧性建设,值得全社会共同思考。
气象部门将持续加密监测,为保障群众安全过冬提供科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