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男子偷情被抓奸拿2.5万补偿款

话说山东淄博有个叫路某的男人,1月16日这天当场抓住了老婆张某和“情夫”刘某在酒店偷情,结果路某拿了刘某给的2.5万元补偿款。刘某事后向警方报案,警方认定路某涉嫌敲诈勒索,最后法院判处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的路某心里不服,一直上诉申诉。2023年6月,他接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24年1月16日再审开庭,一直拖到了10月8日才终于改判路某无罪。 案子虽然判完了,但事情还没完。路某的父亲路先生为了让儿子能快点出来,在看守所外面给刘某转账2.5万元,想换来他的谅解书。等到路某无罪释放后,路先生又把刘某告上法庭,想要回这2.5万“不当得利”。去年7月一审开庭的时候,被告刘某没露面,只提交了书面答辩状。他坚称当时自己被路某殴打、限制自由还被逼着借钱转账。 3月13日,这个民事官司终于有了结果。记者从代理律师王艳涛那里了解到,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路先生的起诉。法官觉得这其实是刘某侵犯配偶权的补偿问题,法律对第三者的侵权行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刘某给的这笔钱属于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不属于法律要管的范围。 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从来源上说,路先生退赔的2.5万元本来是路某向刘某要的;从性质上讲,是路某因为老婆出轨向第三者要的补偿款。既然法律不承认婚外第三者侵犯配偶权,法院就没法去评价这笔钱的性质。在刑事案件里没评断过的事情,民事官司也不该过多干涉。 路先生的两位代理律师陈贞和王艳涛表示不服气,他们准备上诉。他们认为刘某明明知道张某已婚还去勾搭人家,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因为他有重大过错才主动补偿的,后来又诬告陷害路某敲诈勒索。为了让儿子出狱恢复自由,父亲才被迫给钱的。现在路某再审改判无罪已经证明他没犯罪,刘某拿的2.5万元应当退回来。 值得一提的是,视频是徐韶达和庆苗苗拍摄的。本报之前也报道过这个案子,路某就是因为当场抓奸拿了2.5万余元补偿才被判刑的。这次再审后改判无罪证明了路某的清白。视频拍摄者徐韶达还校对了一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