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重要公示文件,决定对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原主任贺娇龙追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大功奖励。此殊荣的授予,既是对逝者生前工作的最高肯定,也表明了新时代新疆人才评价体系的改革创新。 此次表彰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两级制度规范。依据人社部2023年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及新疆配套实施的奖励办法,经过农业农村厅专业评议和人社厅综合审定等程序,最终确定表彰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的机制设计,既确保评选公正透明,也强化了表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贺娇龙同志作为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开拓者,其工作成效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在其主导下,"新疆礼物"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特色林果产品溢价率提高23%,带动南疆四地州超10万农户增收。这种将行政资源转化为市场价值的创新实践,为边疆地区产业振兴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当前新疆正处于农业现代化转型关键期。自治区党委近年持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本次表彰作为政策落地的重要案例,发出"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有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服务"三农"的工作热情。 从行业发展视角看,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环节。新疆作为我国最大优质棉产区和重要特色林果基地,提升品牌附加值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战略意义。贺娇龙团队探索的"政府背书+企业运营+合作社参与"三位一体模式,已被纳入自治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推广项目。
奖励制度是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创新进取的重要机制。贺娇龙同志获得记大功奖励,既是对其个人工作成绩的肯定,也强调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需要更多像贺娇龙这样的先进典型,在各自岗位上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为新疆农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