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数量多、主体杂、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活动与升学、评优等利益链条相互叠加,容易引发“竞赛热”“证书热”,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与家庭经济负担,也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扰动。
如何在激发学生兴趣特长与防止功利化、商业化之间把握尺度,成为各地教育治理的现实课题。
原因:从根源看,一方面,部分竞赛在组织管理、评价体系、结果使用等环节不够透明,个别社会机构借竞赛名义开展培训、推销或收费活动,造成家长焦虑与跟风报名。
另一方面,部分学校与家长对竞赛功能定位存在偏差,将竞赛成绩简单等同于学业能力甚至升学优势,导致“以赛代教”“以赛促优”的倾向抬头。
与此同时,信息不对称使得家长难以辨识竞赛的合规性、权威性与教育价值,客观上需要更清晰的制度供给与统一的公开渠道。
影响:此次广东省教育厅公示白名单,拟确定31项竞赛,并对举办时间与频次作出明确约束,释放出强化治理、回归育人的明确信号。
其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通过“名录化管理”,为学校、家长和社会提供权威参照,有助于压缩违规竞赛生存空间,降低信息辨识成本。
其二,通过严格频次控制,遏制“多头办赛、重复办赛、以赛牟利”等现象,避免竞赛异化为新的课外负担。
其三,通过制度化公开与监督渠道,推动竞赛活动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与监督方式等方面更可预期、更可追溯,维护教育公平与学生权益。
与此同时,广东明确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也体现出对义务教育阶段“减负提质”导向的制度呼应。
对策:围绕竞赛治理的系统性要求,广东此前由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细则,强调从严控制、严格管理。
此次公示是在细则框架下推进认定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纳入统一核准程序,经核准后在省教育厅官网公布关键信息,明确规则边界;二是对未经核准组织竞赛设定“不得开展”的刚性约束,强化执法与问责基础;三是设置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公示期为7天,鼓励社会监督,并对异议反映的形式要件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实名、可追溯与有效沟通,提高治理效率与公信力。
下一步还需在执行层面形成闭环:对列入白名单的竞赛,应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与收费治理,明确宣传口径,规范奖项设置与结果使用,防止变相“以赛引训”;对未列入白名单的活动,应加大排查力度,依法依规处置,形成震慑。
同时,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理性看待竞赛,回归学生全面发展与兴趣驱动,避免把竞赛当作“升学捷径”。
前景:从趋势看,竞赛活动治理将更强调“教育价值导向”与“规范运行机制”的统一。
随着白名单制度持续完善、公开透明程度提升,违规竞赛与“以赛牟利”的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竞赛回归“选拔与培养兴趣特长、提升综合素养”的本位功能。
同时,围绕创新教育、科技实践、体育美育等领域的活动,将更需要在科学设计、风险防控、资源均衡和公平参与方面下功夫,防止优质资源向少数学校与家庭集中。
广东此次明确举办周期与频次约束,也为后续评估竞赛质量、优化项目结构提供了时间窗口,有望推动形成“少而精、重育人、强监管”的常态化格局。
教育评价改革事关育人导向与社会公平。
广东以竞赛白名单为抓手推动"双减"走深走实,既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更是对成长规律的守护。
当竞赛褪去功利色彩、回归教育本真,方能成为滋养创新人才的沃土,而非加剧内卷的推手。
这一探索,或为全国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