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国书法的那些“大腕”,“字圣”黄自元绝对算得上一个!这位01名门之后的人生可是真够传奇的。他出身于清代的豪门世家,家里有钱有势,可祖父德濂却是个读书人的骨头。为了不让他被富贵熏坏了,六岁那年就把他拉进私塾。刚开始学的是颜真卿和柳公权的字,后来又临写欧阳询、王羲之、王献之的字帖。为了练好臂力和腕力,他把笔悬起来写字,每天一练就是大半天,连大冬天都不偷懒。小小年纪就能把各家的神韵都学到,谁写谁像,老乡们都叫他“神童”。 等到他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卷面书法成了第一道门槛。黄自元写的楷书工整有力、气势很大,这成了他的优势。最后他拿了个榜眼,这就把当官的门票给拿到了。同治帝的母亲去世后,皇上召他进宫写神位。他跪在地上悬腕写来,字写得既工整又漂亮,还带着一点动感,把在场的人都给震住了。咸丰帝亲自赐给他“字圣”的称号。从那以后,他的字不再是乡里的小名气了,而是成了皇家的写字样板。 黄自元的楷书底子打得牢。他是学欧体的骨架、柳体的筋骨起家的。他把欧体那种细瘦的感觉放大了,但把那种锋利的“刀锋”给去掉了;又把柳体那种刚硬的棱角吸收了过来,却丢掉了柳体那种往外扩张的霸气。所以他写出来的字看起来挺拔又秀气。横笔写得很有气势,竖笔像是要把纸戳穿一样有力气。撇和捺写得像刀剑出鞘那样锋利又有力道。 他的小楷更是一绝。比如那幅《朱子治家格言》,用笔特别细瘦还很硬朗,每个笔画间都好像有骨头撑着。横画均匀得像游动的丝线却又有千斤的重量;竖笔经常露尖从粗变细就像“垂露”一样很少用悬针;捺笔变化特别多:如果一个字里有好几道捺,他就用反捺来代替,既避免了重复又显得很活泼。整幅字看起来特别开阔疏朗,被后人比作是“小楷界里一座欧柳合璧的桥”。 到了晚年,他把自己最得意的《玄秘塔》《醴泉铭》《正气歌》这些作品交给刻坊去精细地拓印出来卖。结果一时间洛阳的纸张都涨价了。这些刻本笔画清晰结构方正成了当时小孩子最信任的练字模板。过了一百年到现在在旧书摊上还能见到这些拓本呢,可见影响有多大。 回顾黄自元的一生他就是拿笔当犁耙耕耘在书本和石碑之间。他让唐朝楷书那种严格的规矩在现在的蒙学里继续发挥作用也让个人命运跟时代的需要紧紧拴在了一起。读他的字感觉笔尖跟纸面上在说话——刚劲却不蛮横温润里又能看出锋芒——这大概就是他留给后人最宝贵的东西:一种怎么临摹都不腻歪、永远都不过时的“中国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