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重拳整治招投标领域乱象 以制度创新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领域,招投标环节多、链条长、资金量大,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关口,也是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地带。

近期,甘肃省举办深化招投标领域监督专题培训班,组织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住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训,重点围绕串通投标案件查处、政府采购监管、行业监管规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远程异地评标等内容开展系统授课,旨在提升一线监督执纪和行业治理能力。

相关部署与中央关于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系统整治的要求相衔接,释放出持续净化招投标领域政治生态、以监督促治理的明确信号。

一段时期以来,从各地查办案件和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看,招投标领域仍存在“靠标吃标”、围标串标、明招暗定、违规干预评标、利益输送等现象。

有的招标人主体责任虚化,前期需求论证不充分、招标文件设置倾向性条款;有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日常检查“走过场”,对异常交易信号反应迟缓;个别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环节仍有信息不对称、规则执行不严格等漏洞,为权力寻租提供空间。

上述问题既损害公平竞争,也容易引发项目质量、安全与资金效益风险,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市场预期稳定。

问题背后,既有利益驱动,也有制度与能力短板。

一方面,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密集、专业门槛高,少数不法主体通过“陪标”“串标”、操纵评标专家、虚假业绩材料等方式牟利,形成隐蔽的利益链条;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在制度执行上打折扣,规则被“变通”或被选择性适用,导致监管“宽松软”。

同时,传统监管方式主要依赖人工抽查和事后处理,面对跨区域、跨平台的复杂交易行为,发现难、取证难、联动难问题突出,客观上降低了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其影响不容低估。

围标串标等行为直接抬高交易成本,挤压守法企业的市场空间,破坏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明招暗定”会让项目选择偏离质量与效益导向,增加财政资金使用风险,甚至埋下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监管不力还会导致市场主体信心受损,影响投资预期,进而对地方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掣肘。

针对突出问题,甘肃省以系统治理思路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形成“查、改、治”闭环。

一是强化组织统筹,建立由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并同步设立监督小组,形成“每月汇总、双月调度、定期会商、通报情况、联合督导”的常态化机制,推动监管责任落地。

二是突出执纪问责,聚焦政治责任落实、纠治不作为乱作为、制度机制完善、整改成效等方面,对靠标吃标、利益输送、违规干预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深挖背后的利益链和关系网,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排查整治,通过问题排查、全面起底等方式,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必须招标项目22.6万个,建立项目底册,分类抽查项目8258个;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动态销号,推动整改见底见效,并加强与巡视、审计等部门协作,拓宽线索来源,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性。

四是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穿透力,推动行业监管部门改变以往“人盯人、点对点”的模式,通过数据关联、碰撞比对、筛选分析,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数字画像”和动态预警,提升对隐性串通、异常报价、频繁中标等行为的识别能力。

五是以制度建设压缩寻租空间,坚持一案一剖析、一类一整改,对多发性、系统性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地区和单位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相关部门同步完善评标专家库管理、市场规则和配套意见办法,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从前景看,招投标治理正在从“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全流程预防、全过程监管”延伸。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覆盖面扩大、远程异地评标等改革持续推进,以及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预警能力提升,违规操作的成本将进一步上升,市场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将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制度执行力仍是关键变量,只有把责任压实到具体岗位、把监督嵌入业务流程、把整改落到具体措施,才能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甘肃省招投标领域监督整治工作的实践表明,净化政治生态、规范市场秩序需要系统性思维和综合性举措。

通过强化监督执纪、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不仅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更为构建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一经验对于其他地区深化相关领域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也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