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吧里被陌生女子给骚扰,这女的把人家的裤子扒了下来,还硬往人家身上凑。

话说啊,湖南岳阳的一名男子在网吧里正玩得好好的,居然被一个陌生女子给骚扰了,这女的把人家的裤子扒了下来,还硬往人家身上凑。虽然最近闹得沸沸扬扬,不过咱们先把这事理顺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贞接受采访的时候就说过,不管是谁,只要侵犯了他人的尊严和身体权,该赔钱就得赔,不能因为性别不一样就不给说法。 2月27日那天,陈贞律师就接受了九派新闻的采访,她说按照法律规定,那女的把人家男孩当成猎物的行为,就是在侵犯别人的人格尊严和身体权。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那女的赔礼道歉,把精神上受到的伤害给抚平一下。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写得很清楚,要是有人在外面胡作非为导致别人受了伤,那责任主要在闹事的人身上。可作为提供场所的网吧老板或者管理者,如果没尽到看好自己场子的责任,也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等把这钱赔了之后,老板还能找那个闹事的人把钱要回来。 像这次那个男孩在网吧包厢里被骚扰的情况,因为老板没能及时拦下那个女人,所以他们就得给个说法。陈贞律师特别强调了一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跟性别没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规定的那个强制猥亵罪保护的是“他人”,也就是说不管是男的对女的下手还是女的对男的下手,在定罪和处罚上都得一个样儿。 有网友还说那个女的看着挺不正常,估计脑子有毛病。不过陈贞律师也解释了一下,精神病人犯罪肯定会对判决有影响,但这也不是绝对免责的理由。必须得经过司法鉴定来看看当时她到底是啥状态。如果鉴定出来她啥都不知道(无刑事责任能力),那就要把她送去强制医疗;要是部分知道部分不知道(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就得从轻判;要是跟正常人一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那就跟普通人犯法没啥两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