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护学岗的争议,表面看是“家长站不站岗”的矛盾,实质则指向校园周边安全责任如何科学配置、基层治理如何避免形式化,以及家校共育如何在边界清晰的前提下形成合力。
护学岗一旦偏离志愿属性,不仅难以实现“护学”目标,反而可能引发新的安全与治理风险。
首先,问题集中体现在“志愿”被异化为“任务”。
一些家长反映,护学岗被安排到班级轮值表中,缺勤被点名提醒,甚至通过班主任或孩子传导压力;个别特殊群体也被要求参与,导致“参与”不再基于意愿而带有被动色彩。
与此同时,护学岗在部分学校呈现“人到岗到、效果难评”的倾向:站岗人数不少,但对交通疏导、风险识别、应急处置的作用有限,护学服务“名不副实”的质疑随之增多。
其次,原因在于权责划分不清与考核导向偏差叠加。
一方面,从公共安全治理逻辑看,校门外道路通行与秩序维护属于城市运行体系的一部分,公安交管、城管、社区等部门负有法定管理职责。
学校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与校内安全主体责任,但校外道路安全并非学校单方面可以“兜底”的范围。
当外部治理资源不足或协同不畅时,学校容易以组织家长站岗来“补位”,久而久之形成惯性。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将护学岗开展情况纳入学校评优考核或治理指标,学校为避免“扣分”,倾向于追求可视化、可量化的“有岗有人”,在压力传导链条中,最易被动承担的便是家长群体。
加之志愿服务组织机制不健全、培训体系不完善,护学岗从“补充力量”滑向“硬性摊派”。
再次,影响不容忽视。
其一,模糊家校共育的责任边界。
家校共育强调协同育人,但不能以志愿之名转移公共治理责任,更不能以“配合学校工作”为由将家庭纳入行政化管理。
其二,带来安全与法律风险。
未经系统培训的家长志愿者面对突发情况处置能力有限,且在劝导交通、维持秩序等过程中可能产生责任争议,反而增加不确定性。
其三,消耗社会信任与教育生态。
被动参与容易引发对学校管理方式的抵触,使本可良性互动的家校关系滑向对立,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与基层治理口碑。
破解之道在于回到法治化、专业化、协同化的路径上,推动护学岗从“形式存在”转向“有效守护”。
一是明确职责清单,建立校门安全“多部门共治”机制。
对校门外道路秩序、交通疏导、违法占道整治等事项,应以交警、公安与社区治理力量为主导,形成固定警力或联勤联动安排;学校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接、提供学生上下学时段数据与风险点位,做到“信息共享、预案共商”。
二是纠偏考核导向,减少对学校的“过程性”硬指标。
对护学岗等措施的评价应聚焦实际效果与风险下降,而非简单以“是否设置”“是否全员参与”来衡量,避免把治理压力层层转嫁到家长。
三是坚持志愿原则与分层参与。
家长参与应以自愿为前提,建立报名机制与弹性排班,对孕期、病患、特殊照护家庭等群体设定明确豁免规则,杜绝“人人必须上”的一刀切。
四是强化培训与保障,提升应急处置专业性。
对参与的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应急救护、沟通劝导、突发事件报告流程等培训,配备必要标识与基础装备,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并完善保险与责任边界,降低参与风险。
五是引入社会力量与社区主导。
可探索由社区统筹招募志愿者或聘用协勤人员,配合交警在重点时段开展秩序维护;对交通复杂学校周边,可通过优化接送通道、增设临停区、完善隔离护栏与信号设施等工程化措施,从源头降低风险。
从前景看,护学岗仍有存在价值,但其价值不在“让家长站出来”,而在“让安全措施更专业、更精准、更可持续”。
随着精细化治理推进与城市交通管理能力提升,护学岗应从临时性、补位式安排,转向制度化、协同式保障:公共部门承担主责、学校做好组织协调、志愿者作为补充力量,在规范框架内发挥作用。
只有把责任还给责任主体,把志愿还给志愿本义,护学岗才能真正守住学生出行安全这条底线。
护学岗从"被自愿"到"自愿"的转变,不仅关系到制度本身的有效性,更反映了如何科学划分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在校园安全中的责任。
当我们以激励而非强制的方式邀请家长参与,以专业而非临时的方式组织防护工作,以明确而非模糊的方式界定各方责任时,护学岗才能真正回归保护学生安全的初衷。
这个过程需要各方的理性思考和主动调整,最终目标是让学生能够安全、放心地往返校园,让家长能够心甘情愿地参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