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交易也变得频繁,可就是因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星期宠”的问题总是让人头疼。前阵子,宁波高新区法院就碰上了这么一桩事。方某花了1200块在一家宠物店买了只边牧,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要是2天内出了细小或者狗瘟可以换狗,超过2天就不退款。结果这只狗才买了一天就开始咳嗽流鼻涕,送去检查是冠状病毒阳性。方某赶紧给它治,可还没好利索到了第五天又查出了细小病毒阳性。这倒霉事到了第八天,边牧终于没扛住走了。 这时候方某去找宠物店要售后,对方死活不认账。没办法,他只好把这官司打到了宁波高新区法院,要求店家退还那1200元的买狗钱,再赔医药费2804元。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觉得宠物犬是个特殊商品,宠物店卖狗就有义务保证狗是健康的。考虑到犬细小病毒的潜伏期一般是7到14天,方某买的这只狗检测出病毒的时间看,明显是在卖的时候就已经带毒了。所以最后法院判了宠物店败诉,得把钱退给方某。 法官也提醒大家,因为宠物病有潜伏期的特点,商家得在合理的时间内负责狗的健康。如果商家自己定规矩说质保期就一天,过期不退不换,这就不合理地缩短了健康保障的期限。到了法庭上这些条款都会被查得严严实实的,不能拿来当免死金牌。 要是商家明明知道狗有病或者没有检疫证还瞒着顾客卖,虚假承诺打过疫苗啥的让人买了去,那消费者就可以说商家是在诈骗,要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这种情况下商家不仅要退钱还要按规定赔三倍钱。至于看病买药的费用也是能要回来的,但不算在三倍赔偿的基数里。 大伙儿以后选宠物店可得挑证照齐全的好店买。要是发现狗不对劲赶紧去医院查清楚,也要记得把跟店家的聊天记录、检查报告和花钱的单子都留好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