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财务造假治理始终是监管与市场共同关注的重点。
近期召开的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释放出明确信号:对财务造假既要“零容忍”,更要以体系化、机制化方式形成持续震慑和源头治理,把综合惩防嵌入市场运行全流程,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问题:财务造假侵蚀市场“信任基石”,风险外溢性强。
财务信息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一旦被人为扭曲,容易导致资源错配、估值失真和投资者利益受损,还可能诱发连锁反应:从公司信用崩塌、融资渠道收缩,到行业声誉受挫、市场预期波动。
由于造假往往涉及长链条、多主体,手段隐蔽且持续性强,单一监管方式难以彻底遏制,必须依靠综合惩防体系形成闭环。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治理短板,形成“铤而走险”的土壤。
一方面,部分主体受业绩压力、融资需求或控制权博弈影响,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隐匿负债等方式“粉饰报表”,试图在短期内获取资本市场溢价。
另一方面,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内控流于形式,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给造假留下操作空间。
与此同时,个别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履行“看门人”责任,审计、评估、保荐等环节把关不严甚至提供便利,导致造假从“单点”演化为“链条”。
此外,跨区域、团伙化以及利用新型工具实施的造假行为增加了识别难度,对监管协同、数据共享和执法衔接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综合治理持续加码,市场预期向“严监管、强约束”聚拢。
从监管实践看,持续高压态势正在强化。
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81亿元;并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释放出“退市不等于免责”的鲜明导向。
相关举措一方面提升违法成本,压缩“侥幸空间”;另一方面也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提出更硬约束,推动市场参与各方更加重视合规经营与诚信建设。
对投资者而言,惩防体系完善将有助于减少“带病上市”“虚假繁荣”等现象,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长期投资信心。
对策:以常态化机制固本、以系统协同增效、以创新手段提质,形成闭环治理链条。
一是把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作为“底座”。
针对财务造假顽固性、反复性特点,治理不能依赖阶段性专项行动,而要在制度、规则、执行层面形成可持续约束。
下一步应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的内生约束,压实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的信义义务与主体责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推动内控有效运行,让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成为“硬要求”。
同时,持续强化退市公司追责,避免违法主体“换个战场再来”,形成全生命周期监管导向。
二是以系统思维打出“组合拳”,提升协同性与穿透力。
财务造假往往“首恶”策划、“帮凶”协助、链条分工明确,必须坚持全链条追责:既严惩组织实施者,也严打提供便利的协助者;既用好行政监管,也强化刑事惩戒与民事追偿,构建立体化责任体系。
重点在于打通衔接堵点:完善重大案件行刑衔接机制,推动证据标准、移送流程、协作机制更加顺畅;健全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提升违法所得追缴与受损赔偿的可达性,使惩戒从“罚”延伸到“赔”,让违法者付出难以承受的综合代价。
与此同时,加强跨部门、跨地域协作,推动信息共享与联合研判,对团伙式、跨区域和新型模式造假实现更精准的识别与处置,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格局。
三是用制度与技术创新提升治理的“精度”和“速度”。
制度落地的关键在执行效能。
随着数据治理基础完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线索发现能力、风险画像能力和穿透核查能力,将成为提高监管前瞻性的现实路径。
推进函证数字化、电子凭证应用以及会计数据标准化等措施,有助于降低人为篡改空间、提高核验效率,从源头上压缩造假“操作面”。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可进一步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机制作用,畅通权利救济渠道,降低维权成本,让受损投资者更快更有效获得救济,从而倒逼市场主体更加敬畏规则。
前景:综合惩防体系将向“制度更严、协同更强、监管更智”演进。
随着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跨部门协同持续深化、执法与司法衔接更加顺畅、科技赋能逐步落地,财务造假治理的震慑效应和治理效能有望进一步增强。
可以预期,市场运行中对虚假披露的容忍度将持续下降,信息披露质量与中介执业质量将被推向更高标准,资本市场将更突出“以信息为核心”的定价逻辑和“以诚信为底线”的行为约束。
在这一过程中,监管的持续性、透明度与可预期性也将成为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支撑。
从"严打一阵风"到"长效防未病",中国资本市场的财务治理正在经历深刻变革。
当技术穿透力遇上制度约束力,当个案严惩转向生态重塑,这套兼具威慑力与精准度的现代化监管体系,不仅为投资者筑牢防护网,更将推动资本市场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