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向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补贴

广元市于2025年1月29日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这是该市第一次把这笔钱发给符合条件的老人。这次行动是响应民政部和财政部的通知,结合广元本地情况,提升服务质量。发放对象是居住地在广元的60岁以上、经过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他们购买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服务时,且服务地址在广元辖区内。享受特困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的老人不包括在内。补贴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电子消费券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和APP)按月发放,每次发放的金额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至60%,具体数额在电子消费券中说明。 这些消费券可以抵扣相关养老服务费用。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已经在“民政通”系统内有有效评估结果的老人可以直接申领电子消费券。对于没有评估结果的老人,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进行评估,把结果交换到“民政通”。这个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与医保、卫健等部门协调统一评估标准。 符合条件的老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获得首月消费券。每个自然月第一天会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取当月使用,次月失效。如果身体状况变化不再符合补贴条件,老人或代办人应通过“民政通”告知县级民政部门。广元市民政局养老科科长李国伟表示该市已组建工作队伍负责统筹开展项目。通过摸底工作确定服务机构并指导他们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入库。加强宣传力度确保老年人懂政策流程。 接下来的几个月内还有几次重要时间点需要注意:2025年1月29日是第一次发放补贴的开始时间;第二次发放补贴是在2025年2月1日;第三次是在2025年3月1日;第四次是在2025年4月1日;第五次是在2025年5月1日。“民政通”系统将在每个自然月第一天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 这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还涉及到相关评估费用的抵扣问题:能力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65岁以上老年人评估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中央公益福彩金保障;其他情况需要自行承担或地方统筹安排;能力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评估费用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不足部分自行承担或由县(区)统筹安排。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细节需要注意:电子消费券可以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使用;电子消费券对符合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比例和额度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此次行动由四川省民政厅和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实施;广元市具体负责这次行动的是广元市民政局;补贴项目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还有长期服务和短期服务;这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具体内容和比例额度等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