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患三号”这个活动啊,咱们浙江交警这就要在全省范围内抓一下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的行为了,得给你们提个醒。这是从即日起搞到4月10日,总共就一个月的时间。天气变暖和了,大家骑电动车出门的也多了,但你们有没有发现那种私自装个遮阳篷的车特别多?其实这可是个大隐患,简直就是个定时炸弹。 为啥要这么严呢?先说这安全问题,那东西装上去把车身重心都给改变了,稳定性一下就没了,遇到大风天特别容易翻倒。你想啊,视线全被挡住了,路况和后面来车都看不清,车还变宽了容易刮到人或者别的车。到了紧急关头想转弯都难,想躲都躲不开。 再说这交通秩序,原本能好好跑的路都让这些大家伙给堵得严严实实的。(最近查处了好几起案例) 宁波那边有个申某在慈溪开车直行呢,结果车篷把眼睛给挡严实了,直接把一个走路的行人给撞了。这下好了,人受伤车也坏了。 温州那边更惨,有个余某在路口左转的时候也是一样看不清情况,结果闯红灯去了。刚好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这余某啊没戴头盔,这下头也磕破了。交警最后认定他全责,还得把他的遮阳篷给拆了。 所以说啊安全是第一位的!这种私装遮阳篷的事儿本来就是违法的,对自己和别人都是不负责任。 我现在就想问问那些已经装了车篷的车主们你们听着:赶紧把那些破玩意儿拆了!别再花钱去买那些违法的装置了!咱们要是发现有人卖或者偷偷安装这种东西的一定要举报上去。 咱们这是要守安全呀!从头顶开始做起吧。把这些东西拆了以后大家心里都踏实多了。 咱们大家一起努力改改这些坏毛病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把座位、车篷之类影响驾驶安全的东西都给禁止了。要是有人非要这么干还敢上路跑?那是要被没收东西罚款的。 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改装的车辆得收缴掉;要是开那种车速超标的车得罚三百到五百;如果是其他改装的情况得罚五十到三百块钱。要是还不改正拒不拆除?交警叔叔直接先把车子扣下直到恢复原样再还给你。恢复限速的费用还得你自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