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将境外机构投债税收优惠延续至2027年底并拓展国债利息增值税减免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这是我国持续推进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提升人民币资产国际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公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继续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这一政策最初于2021年11月7日实施,原定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此次延续政策实施期限,体现了我国稳步扩大金融开放的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两部门同时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一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跨境债券投资的税收政策框架,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政策预期。

公告特别强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这一限定条件确保了政策精准施策,避免税收优惠被不当利用,维护了税收公平原则。

从政策背景分析,延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我国应对复杂国际经济形势、稳定外资预期的重要手段。

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不均衡,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加剧,国际资本流动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通过延续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向国际市场释放了坚定扩大开放的积极信号,有助于增强境外投资者信心,稳定跨境资本流动。

该政策的延续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

首先,有利于降低境外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提升人民币债券资产的相对收益率,增强我国债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其次,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基础,优化投资者结构,提升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再次,将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扩大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使用范围和影响力。

从市场反应来看,近年来境外机构持续增持人民币债券资产,充分说明税收优惠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24年底,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规模持续增长,成为债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群体。

政策延续将巩固这一良好发展态势,为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展望未来,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将进入新阶段。

一方面,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优化交易结算机制,提升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要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波动风险,确保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在全球金融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我国以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供给持续扩大制度型开放,既展现了深化金融市场改革的决心,也为世界经济注入稳定预期。

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实施,不仅是简单的期限延长,更是我国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又一务实举措,其外溢效应将助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