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多部门联动织密候鸟迁徙通道保护网 推动野生鸟类栖息地系统治理

西北生态安全格局中,宁夏的战略地位因一项司法创新实践而更加突出。记者日前从宁夏检察机关获悉,宁夏通过构建跨部门协作网络,将野生鸟类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球候鸟迁徙通道筑起司法防线。 问题现状仍然严峻。作为东亚—澳大利西亚和中亚两条国际候鸟迁徙通道的交汇区,宁夏境内分布着数百种迁徙鸟类,但非法猎捕、交易等行为长期威胁种群安全。2025年专项监测数据显示,全区涉鸟类案件虽呈递减趋势,但栖息地碎片化、机场鸟击风险等新老问题交织,治理压力依然存在。 深层原因在于保护体系仍有短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发现,以往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够顺畅,野生动物救助网络覆盖不足,加之公众认知存在盲区,影响了整体保护效果。特别是银川河东机场等关键节点,鸟类活动与航空安全的矛盾亟待化解。 创新机制成为破题关键。检察机关联合林草、公安等17个部门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建立“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双轮驱动模式。具体措施包括:明确5类违法行为监督重点,在黄河湿地、西大湖设立联合保护基地,推动野生动物救助站实现全域覆盖。更具针对性的是,与民航部门共建机场防鸟设施标准,推动生态保护与航空安全实现动态平衡。 实施成效已初步显现。统计表明,通过“检察蓝守护林草绿”等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督促修复湿地3000余亩,涉鸟案件同比下降27%。保护宣传月活动覆盖超50万人次,民间救助野生鸟类数量同比翻番。银川机场通过科学布设驱鸟设备,实现鸟类撞击事故零发生。 前瞻研判明确深化方向。专家分析,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要求提高,宁夏做法具有示范意义:一上需拓展卫星追踪、DNA鉴定等技术应用,另一方面应推动黄河流域省际司法协作。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探索建立迁徙通道“司法保护带”,为全球候鸟护航提供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野生鸟类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具体实践;宁夏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主管部门形成合力,有效遏制非法捕猎贩卖行为,并推动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提升。这个做法为其他地区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参考,也为候鸟安全迁徙和生态系统稳定运行提供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