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28日公布的办案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涉及19050人,反映出当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
这一数据背后,既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商标权侵犯犯罪的坚定决心,也揭示了此类犯罪活动的新变化、新趋势。
从犯罪领域看,侵犯商标权犯罪仍在食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箱包、香烟白酒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高发多发。
这些领域商标价值高、消费者认知度强、市场需求旺盛,成为不法分子的重点目标。
但值得关注的是,犯罪活动已不再局限于这些传统领域,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向新兴领域和新型业态快速蔓延。
最为突出的变化体现在商标使用方式的演进上。
传统的商标侵权主要表现为在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物理载体上冒用他人商标。
而当前,不法分子已将目光转向电子化领域,通过在电子设备开机画面、屏幕连接配对等环节显示虚假商标标识的方式实施侵权。
这种新型手段具有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对传统的执法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与此同时,侵犯商标权犯罪的交易场景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从线下交易向网络电商平台拓展已成为明显趋势。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建立虚假店铺、发布虚假商品信息、进行远程交易,使得违法行为更难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网络的匿名性和跨地域性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也使得受害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大幅上升。
在具体犯罪手段上,不法分子的作案方式也在不断升级。
除了传统的制假售假外,还出现了"旧货翻新再售"等新型手段。
一些行为人在服务场所、店铺招牌、广告资料等载体上冒用他人服务商标,甚至"照搬"他人的完整经营模式,通过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来获取非法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直接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商誉和品牌价值,对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检察机关办案发现的这些新特点,反映出当前商标权保护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
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侵权犯罪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执法方式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
另一方面,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隐蔽和专业化,需要执法部门投入更多的技术手段和人力资源进行侦查和取证。
面对这些挑战,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域的联动机制。
同时,应当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更加严格的商家审核和商品审查制度。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从长远看,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强,商标权保护的法治环保将进一步优化。
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打击商标权侵犯犯罪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尺。
面对商标权犯罪的新变种,唯有司法、技术、社会协同发力,方能织密防护网。
这不仅关乎企业核心利益,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答题。
最高检此次通报,既是对犯罪态势的预警,亦是对保护创新的坚定宣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