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食用植物油行业突出问题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共立案查处违法主体2581家,罚没金额达6964万元,44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这一系列行动直指行业长期存在的掺假掺杂、非法添加、标签欺诈等乱象,其中三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层挑战。
在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某企业被查实将大豆油掺入菜籽油冒充纯品销售,甚至用临期橄榄油混合散装葵花籽油伪造进口产品。
更恶劣的是,该企业通过标签虚假标注原料及工艺,并仿冒他人商标,最终被处以265.38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禁止从业5年。
此类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权益。
广西南宁的案件则触及食品安全底线。
执法人员在某企业废弃物间发现含苏丹红Ⅰ的"芝麻油调色剂",调查证实该物质被违法添加至调和油中。
苏丹红作为明确禁用的工业染料,具有致癌风险,此案已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公安机关。
这反映出少数企业为降低成本、提升卖相而不惜突破法律红线。
陕西西安的掺假案涉案金额更为巨大。
涉事企业在"纯正菜籽油"中掺入低价棉籽油,违法所得达2480万元,同时存在标签造假行为。
棉籽油未经精炼可能含有害物质,此类掺假行为对消费者构成双重欺骗。
分析认为,上述乱象的滋生与三方面因素相关:一是部分中小企业为追逐利润铤而走险;二是食用油生产工艺复杂,普通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三是过去监管存在区域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通过"源头排查+飞行检查+行刑衔接"的组合拳,形成有力震慑。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明确将"故意掺假掺杂"列为情节严重情形,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2025年将建立食用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企业落实"一品一码"制度,同时加强跨部门大数据监测,从技术层面遏制违法行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行动的扎实推进,彰显了监管部门维护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
但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需要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共同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守法者得到应有保护,才能真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