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集中曝光价格违法案件 涉停车收费与燃气销售领域

为更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期对价格收费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曝光了两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监管部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决心。 停车场价格欺诈案件反映出部分经营者的诚信缺失。据查,广元市昭化区雁坞民宿停车场在2026年1月23日对一名游客进行了违规收费。该游客停车时长仅为11分钟,但停车场仍按照10元的全额日价收取费用。而根据停车场自行公示的《昭化古城景区停车场收费价格公示》明确规定,小型货车和9座以下乘人车辆的收费标准为10元/辆/天,且15分钟以内的车辆应当免费停车。停车场的此做法明显违反了自身的公示价格承诺,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燃气企业的违法行为则涉及更为复杂的问题。剑阁县的一家燃气企业在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过程中,采取了变相提价的手段。该企业对充装量不足的气瓶仍然按照公示价格足额收取购气款,通过这种方式向消费者多收费2824.80元。这种做法实质上是通过降低商品实际供应量来变相提高价格,属于明显的价格违法行为。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充装的气瓶进行抽残处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到了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监管角度看,这两起案件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后迅速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涉及的规定对停车场进行了处理。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则对燃气企业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824.80元、罚款22824.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力度充分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约。 这两起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或违反公示承诺的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停车场的欺诈行为看似金额较小,但反映出的是对消费者基本信任的破坏;燃气企业的违法行为则因涉及生活必需品和安全问题而更具危害性。这些案例提示我们,价格监管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更关系到市场的基本秩序和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 当前,随着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价格违法行为的形式也在不断翻新。从简单的虚假标价到复杂的变相涨价,从明显的欺诈到隐蔽的侵害,这些违法行为都需要监管部门的持续关注和有效制约。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这次集中查处和典型案例曝光,对于规范本地市场秩序、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价格是市场运行的重要信号,收费公示是经营主体向社会作出的明示承诺。对少收多收、明示不执行等行为及时查处,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公平竞争和城市形象的维护。把执法震慑转化为制度约束,把曝光通报转化为行业自律,才能让群众在每一次停车缴费、每一次民生消费中都感受到规则明确、秩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