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美国关税政策在法律与政治层面同时遭遇强约束。
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作出裁定,认为1977年出台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未赋予总统在未经国会批准情况下征收关税的权力,从而否定了白宫此前以该法为依据推行的大范围“对等关税”框架。
裁决公布后,特朗普政府迅速调整路径,宣布以《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为依据,对全球额外加征10%进口关税,期限150天,并称将继续推进其他调查与关税安排。
白宫高层及共和党阵营对裁决表达强烈不满,凸显美国国内围绕贸易权力边界的制度性拉扯。
原因——制度分权、政策诉求与经济压力交织,推动政府在不同法律工具间“腾挪”。
从制度角度看,美国宪法框架下,关税与贸易规则长期处于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博弈地带。
以IEEPA为依据征税被法院认定缺乏明确授权,本质上是司法机构对行政扩权的纠偏。
与此同时,关税在美国国内政治中被频繁用作“可见度高、见效快”的政策抓手:既可对外施压、对内宣示“保护产业”,也可在财政层面提供一定收入支撑。
特朗普转向第122条,反映其在核心政策遭遇司法否决后,仍试图维持强硬贸易立场,并在法律允许的空间内保持政策连续性。
第122条允许将税率最高设定为15%,但期限严格限定为150天,若延长需国会批准,显示其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之间存在天然张力。
影响——短期扰动市场与供应链,中期加剧贸易摩擦与不确定性,并可能引发“退税链条”难题。
对外看,新增10%关税覆盖面广、指向“全球”,将直接抬升进口成本并通过产业链传导至企业与消费者端,增加通胀与经营压力的不确定性。
对内看,司法裁定使此前已征收的大额关税合法性受到冲击,企业是否可申请退还、退还规模如何测算、财政与行政程序如何承接,都将成为美国政府必须面对的现实议题。
一旦退税诉求集中释放,可能对财政安排与行政执行造成压力,并进一步拖累企业预期。
更值得关注的是,美国贸易政策在“法律风险”与“政治动员”之间反复摇摆,容易放大市场对政策可预见性的担忧,影响投资决策与跨境订单安排。
对策——白宫或将组合使用多套贸易条款,但空间受制于国会、法院与经济承受度。
特朗普表示将保留依据第232条(国家安全)与第301条(不公平贸易)等条款实施的关税,并启动新的调查程序。
就操作层面而言,这类条款相对更具制度化路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IEEPA被否定后的直接约束,但也意味着更高的程序成本、更长的时间周期以及更清晰的证据与论证要求。
与此同时,第122条关税期限到期后的走向,将把压力推向国会:若政府希望延长或转为更长期措施,需争取立法支持;若国会分歧加剧,政策可能面临“到期悬空”或频繁更替的局面。
对于企业与市场而言,更需要关注的是政策是否会在不同条款之间不断切换,从而形成新的合规与成本风险。
前景——美国关税工具的“短期化”与“诉讼化”趋势或将延续,外部冲击与国内掣肘并存。
由于第122条天然设有时间上限,150天后政策如何衔接将成为关键观察点。
若白宫继续推进多项301调查并扩大232适用范围,短期内关税压力可能维持高位;但司法审查与国会博弈将使政策确定性难以显著改善。
国际层面,各经济体势必评估其对本国产业和出口的影响,并在双边谈判、争端解决及供应链调整等方面作出回应。
总体看,美国以关税作为对外经贸工具的倾向短期难改,但其合法性基础与可持续性正受到更强约束,政策波动可能成为未来一段时期的常态变量。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份裁决反映了美国政治制度中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仍在发挥作用,即使在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时期也不例外。
特朗普政府虽然通过调整法律依据试图绕过这一障碍,但这种做法的可持续性受到多重因素制约。
从更深层看,这场围绕关税权力的争议触及了美国宪法中关于总统权力边界的根本问题,其最终解决需要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部门的协调与平衡。
未来贸易政策的走向,不仅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意愿,更取决于法律框架和政治博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