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店堂告示”到“隐性条款”,侵权表现更趋多样化。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梳理年度维权实践时指出,当前消费领域侵权形态呈现“明示限制+合同捆绑+质量安全风险”叠加特征:有的餐饮场所设置“谢绝自带酒水、饮料及食品”等提示,实质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有的摄影、美发等服务行业在合同中设置畸高违约金、限制解除权,形成“签约即被动”的不对等关系;有的经营者在商品质量上铤而走险,出现假冒名酒、超期化妆品继续存放使用等行为;还有的商家为迎合需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违规改装,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原因——逐利冲动与合规意识不足并存,信息不对称放大风险。 从已公布的典型案例看,部分经营者将“降低经营成本、锁定客源、提高客单价”置于规则之上:通过店堂告示或格式条款将经营风险转移给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利用退款规则不明确、证据掌握不对等拖延退费;在商品经营环节以假充真或管理松散,甚至将过期产品与合格产品混放;在交通工具销售领域则以“加长座椅、加装靠背”等改装作为卖点,忽视强制性标准。另外,个别消费者维权证据薄弱、维权路径不清,也使纠纷易发多发。 影响——既损害个体权益,也破坏公平竞争与区域营商环境。 消费纠纷看似“小事”,但背后是市场规则的底线。限制自带酒水等做法,易引发强制消费与价格不透明问题;不公平格式条款会削弱合同的公正性,诱发行业“劣币驱逐良币”;假冒伪劣和过期产品直接威胁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不仅影响车辆稳定性与制动安全,也可能引发道路交通风险。治理不到位,最终受损的不仅是消费者信心,也包括守法经营者的正常利益与区域消费环境。 对策——以典型案例释法明责,执法监管与纠纷化解同步推进。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多起执法与调解并重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针对餐饮经营者公示“谢绝自带酒水”等行为,监管部门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处罚,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对某摄影工作室设置不合理违约金、剥夺解除权的情形,依法作出警告并处罚款,强调合同公平与消费者自主权。对美发店存放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在调解服务纠纷同时依法查处,体现“一案双查”,从源头消除安全风险。对烟酒商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的线索,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公共监控等方式固定证据链,依法处罚并形成震慑。对预付卡退费争议,则通过释法明理推动双方达成退款协议,并指导商家完善合同条款,减少后续纠纷。对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强化对强制性标准和地方管理条例的刚性约束。 前景——以制度化治理提升消费信心,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以十大案例发布为契机,把事后处置与事前预防结合起来:一上,持续聚焦餐饮服务、预付式消费、日用消费品质量、交通安全对应的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与案件查办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普法宣传、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投诉举报快速响应等方式,提高经营者合规水平与消费者理性维权能力。数据显示,2025年当地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56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近3.5万件,反映出消费维权需求旺盛,也表明监管治理正在向精细化、常态化推进。
消费环境的改善,既需要监管部门的有力执法,也离不开经营者的诚信自律和消费者的理性维权。每一起典型案例的查处与公开,都是对市场规则的一次重申,也是对公平交易的一次守护。让违规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得到尊重,才能真正建立起让消费者放心、让经营者安心的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