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外卖工作的小黄骑着电动车送外卖,因为分心看手机,注意力不集中,给路面观察留下了隐患。这次他没能及时避让从车流间隙突然加速穿过马路的老李。老李因为急着去接孙子,没走人行道,横穿马路。两人碰撞导致小黄倒地受伤,还引发了十级伤残。老李和小黄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把官司打到了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这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老李没走人行横道、突然加速横穿马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小黄驾车时分心观察不周,也有一定的责任。法院核定小黄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把赔偿责任分为70%和30%。最终判决老李承担七成责任,赔偿给小黄14万余元;小黄自行承担剩下的30%责任。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9日通报了这个案子。法官介绍说,很多人认为只有机动车撞人才需要赔钱,行人乱穿马路不用负责任。这个判决明确纠正了这种错误认知。法官提醒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都是道路交通参与者,谁违法、谁有过错,谁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行人如果因为自己的过错损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利益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判决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还引导全体交通参与者强化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本文转自【FM93交通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