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否决特朗普关税依据引发政策回摆,美方拟启用新工具延续加征路径

美国东部时间2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6票对3票作出裁决,认定特朗普政府过去一年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对贸易伙伴加征的所谓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违反法律规定;裁决书明确指出,总统和平时期不享有征收关税的固有权力,有关法律从未授权总统采取此类措施。 该裁决产生的经济影响不容小觑。据牛津经济研究院测算,裁决使美国实际关税税率从12.8%降至8.3%,涉及约1750亿美元的潜在退税规模。,投票支持裁决的6位大法官中,多位为保守派人士,其中部分正是特朗普此前提名任命。美国媒体评价称,这是特朗普的一次重大挫败。 面对司法系统的否定,美方并未停止关税政策,而是迅速寻找替代方案。裁决当天,特朗普政府即宣布启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进口商品额外加征10%临时关税,有效期150天。这一条款此前从未在美国历史上被动用。仅过一天,税率又被提高至15%。美方还在酝酿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大型电池、工业化学品、电网设备等多个行业加征所谓国家安全关税。 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公开承认,最高法院裁决削弱了谈判筹码,但表示将以更复杂的方式达到同样的关税水平。这表明,美方虽然在法律工具上受挫,但在贸易保护主义路线上并未改变方向。美国媒体指出,这结束了一个经济不确定性的篇章,同时又开启了另一个。 对于这诸多变化,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2月23日作出回应。发言人表示,中方注意到裁决结果,正在对相关内容和影响进行全面评估。这一表态表明了中方冷静理性的应对态度。 发言人继续阐明了中方立场。首先,中方一贯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加征关税措施,认为贸易战没有赢家,保护主义没有出路。其次,美方的单边措施既违反国际经贸规则,也违反美国自身法律,不符合各方利益。第三,中方已注意到美方正在准备贸易调查等替代措施,将保持密切关注并坚定维护中方合法权益。 从国际法角度分析,美方频繁变换法律工具推行关税政策,本质上是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的单边主义行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明确规定,成员方应通过多边机制解决贸易争端,而非单上采取惩罚性措施。美方做法不仅损害了多边贸易体系的权威性,也给全球经济复苏带来不确定性。 从经济影响看,美方关税政策的频繁调整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扰乱了全球供应链稳定。多家国际机构警告,持续的贸易摩擦将拖累全球经济增长,最终损害包括美国内的各方利益。美国国内也有不少企业和行业协会对关税政策表示担忧,认为这将推高消费品价格,削弱美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中方的应对策略体现了战略定力和原则坚守。一上,通过全面评估掌握主动,为后续应对留出空间;另一方面,明确表达反对立场,维护国际经贸规则和自身合法权益。这种不急不躁、不卑不亢的态度,既避免了被动跟随美方节奏,又展现了维护正当权益的坚定决心。

这场关税之争折射出美国政治博弈和全球化进程中的利益冲突。在全球经济复苏的关键时刻,维护多边贸易体系和开放合作尤为重要。历史证明——单边保护主义终将适得其反——只有平等协商才能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