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这天,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给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的案子下了判决,认定他串谋勾结外国势力还有串谋发布煽动刊物这两个罪名成立。案子是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开庭审的。史元丰、温孟馨和邱兆翔这三位中新社记者把当天的情况都记了下来。顾敏康是香港教育大学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中心的总监,也是全国港澳研究会的理事。他从法理的角度把这次判决好好分析了一番。他说法庭拿出的证据已经很清楚地表明,黎智英自己和《苹果日报》的那些高层到处散布“港独”、“黑暴”这种言论,挑起仇恨和暴力,这都是铁打的事实。而且黎智英还跟境外反华势力勾搭上了,直接向外国乞求对香港实施制裁。法院判他这三项罪名都是实锤,既满足了定罪的条件,又通过正当的程序保证了判决的公正。李志华也是中新社的记者,他拍下了西九龙法院大楼的照片。 12月16日那天,14名控方证人的证词都在法庭上亮了相,加上超过80000页的文件还有多达2220项证物都经过了仔细审查。黎智英自己更是在庭上足足作供了52天。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对法庭的审判方式表示认可,说这次审判公开、公平又公正。法庭总共用了156天的时间来审理这个案子。马恩国是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的主席也是执业大律师,他觉得这次的判决证据特别充分、证据链也很完整。香港对刑事罪行的标准本来就很高,能在这种严格的制度下把黎智英定罪,就说明他的罪太大了。 顾敏康还提到有些外国政客乱评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依法对黎智英定罪的事儿。他觉得这些政客完全是在抹黑香港国安法,根本没道理。黎智英明明知道法律是啥样还知法犯法,自然得担责任。西方有些国家一直抹黑香港国安法和特区政府追究法律责任的做法充满了偏见和歧视。顾敏康最后强调说黎智英案不光能给后面的审判提供个好例子参考,也是“一国两制”方针下的一次重要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