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组合拳:以“2+1”机制疏通转化堵点、降低企业决策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面临"最后一公里"难题。

在广东,尽管科研实力雄厚,但高校院所大量专利"沉睡"、企业技术需求难以匹配的现象依然突出。

究其原因,既有科研评价体系过度强调论文职称等传统指标,导致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也有科技成果产业化成熟度不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评估和承担风险能力有限等现实制约。

针对这一困局,广东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于近日出台《广东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

该政策创新构建"2+1"转化模式:"先使用后付费"允许企业免费试用技术后再商定许可费用;"先使用后合作"提供转化效果验证期后再确定合作方式;配套"先使用后行权"的简约程序,为转化过程提供制度保障。

政策设计凸显三大突破:一是重构激励机制,将转化项目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破除"四唯"评价桎梏;二是降低准入门槛,通过试用期机制减轻企业前期投入压力;三是完善保障体系,线上服务平台集成合同备案、信用担保等功能,构建可信交易环境。

广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套组合拳既解除了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也降低了企业的试错成本。

从政策内涵看,此次改革并非孤立举措,而是广东近年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深化延续。

作为制造业大省,广东正着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4000亿元,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仍有提升空间。

新措施的出台,有望激活高校院所的创新存量,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新动能。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特别注重中小微企业的需求适配性。

通过设置技术"体验期",企业可以更准确评估成果价值,科研团队也能根据市场反馈优化技术路线。

这种双向调适机制,有助于形成"研发—转化—再研发"的良性循环。

配套建设的省级线上服务平台,则将通过标准化流程和第三方见证,进一步提升转化效率与安全性。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真正释放其创新价值。

广东省此次出台的"先用后转"改革措施,通过创新合作模式、优化评价体系、完善服务平台等多维度举措,有针对性地破解了长期困扰成果转化的难题。

这一政策设计充分体现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以激励创新为目标的改革理念。

随着政策在2026年2月1日的正式实施,有望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新生态,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向产业创新的转化步伐,为广东在新发展阶段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