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早高峰,江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涪江路巡逻时,发现一只棕黄色中华田园犬蜷缩在机动车道中央。现场查看发现,该犬后肢有明显外伤、行动受限,初步判断为交通事故所致。执勤民警随即采取应急处置:摆放警戒锥筒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以警车设置防护隔离,及时降低二次事故风险。 据交警部门介绍,事发路段日均车流量超过5000辆次,如不及时处置,存在引发连锁事故的可能。民警在安抚受伤犬只时发现,犬只虽伤势较重但未吠叫,配合度较高,为救援争取了时间。随后,民警使用毯具将其安全转移至警车,并协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通绿色通道。 动物医疗专家接诊后确认,该犬为软组织挫伤及表皮撕裂伤,目前已完成清创缝合手术。江油市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李敏介绍,这是今年该市第9起由公务人员直接参与的流浪动物救助案例,较去年同期增长125%。协会已为这只被命名为“警缘”的成年雄犬建立健康档案,待其康复后将优先对接警犬训练基地的领养程序。 法律界人士表示,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对受伤动物实施救助,符合行政法对应的原则,也与城市文明建设的要求一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卫国认为,此事反映了社会治理的几个层面:执法与人文关怀的兼顾、公共安全与生命保护的统一,以及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
城市文明不仅体现在高峰时段的秩序维护,也体现在对弱小生命的善意与责任。江油交警的及时处置表明,道路安全管理不仅是疏导车流,更包括对风险的及时识别与处置、对生命的尊重以及对社会力量的有效联动。将这份善意转化为可复制的机制和常态化行动,才能让公共安全更稳、治理更细、社会信任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