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食药监管人员勾结他人伪造举报敲诈餐饮店 二审维持原判

问题: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与社会人员勾结敲诈商户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案件中,郑州市管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科员海琼、杨光与社会人员王一博、王永超等人形成利益链条,通过伪造举报材料、威胁商户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执法公信力。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群众健康与社会稳定,监管权力服务的是公共利益,而非个人私利;对打着“举报”“执法”旗号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依法严惩,是维护法治权威的应有之义。更重要的是,以案件为镜补齐制度短板、强化权力约束,让每一次立案、每一份处罚都经得起程序和公众检验,才能守住安全底线,也守住公平正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