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福建有个初中生因为扶起了摔倒的老人,结果反被索赔22万元,这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纷纷质疑怎么能这样?2月21日,这次事件的进展有了消息,初中生的妈妈郑女士跟齐鲁晚报的记者说,这个案子已经摆平了,对方把诉讼请求给撤了。本来定在2月26日要在灵川法庭开庭审理呢,结果这就不了了之了。话说回来,事情是这么发生的。当时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的时候摔了一跤,路过的两个初中生看到后赶紧停下电动车去帮忙。结果老太太倒好,说是被他们吓着了才摔倒的,直接给开车的女孩还有她妈妈要了22万。 郑女士觉得这事儿挺冤屈。她回忆说,老太太其实是为了躲一辆白色轿车往右一偏就倒了。当时现场的监控也拍下来了。交警最后定的是这个初中生负次要责任。这一判定出来后,大家议论纷纷,“好人难做”、“扶老人反被讹”的话题又被提出来了。 关于这个责任划分的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良善专门解释了一下。他说交警判定初中生担责主要是因为他们过路口的时候没减速、没保持安全距离,还有就是交警用了“无接触责任”的原则。所谓“无接触责任”,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得身体上碰着才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他们觉得骑车行为跟老人受惊摔倒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过呢,赵良善也提到了一点争议:监控显示老人摔倒是在学生赶到之前就已经发生了,到底是骑车行为导致的还是别的原因,这个因果关系还不太清楚。 说到底,不管怎么说,这个案子算是告一段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