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通报“非营运司机诱导消费”事件进展:拟罚1.5万元,涉事海鲜店因疑涉商业贿赂立案

日前,一起游客在三亚遭遇诱导消费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安徽游客陈女士反映,其一行四人在三亚旅游期间被出租车司机诱导至天涯区渔多多饭店消费,仅4道海鲜和2个椰子就花费1930元,引发网民热议。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随即启动联合调查。

经过全面核查消费清单、调取监控录像、询问相关当事人,三亚市执法部门查明了事件的具体情况。

2026年1月2日晚间21时许,驾驶琼BD11号牌车辆的司机石某在三亚某滨海酒店店外见到陈女士一行四人等车,随即主动上前揽客,后将其运载至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进行消费。

这一看似平常的接客行为,实则隐藏了违法运营的问题。

经查实,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三亚市相关部门对石某作出拟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一处罚力度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对非法运营行为的严厉态度。

关于消费价格问题,三亚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详细调查。

该部门调取了投诉人当日在渔多多饭店的消费记录,消费的海鲜品种包括草虾大、泰虾特大、面包螺、松叶蟹等,单价分别为125元/斤、688元/斤、79元/斤、398元/斤。

经现场检查,上述海鲜均已明码标价并公示价格。

其中,草虾价格未超过三亚市海鲜餐饮协会发布的调控价格;泰虾特大、面包螺、松叶蟹等品种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进货价格、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验,未发现该店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该店要求消费者在电子小票上签字确认,这一做法引发了一些争议。

经调查,商家此举的目的是让消费者知悉并确认所点海鲜的价格及重量信息是否正确,属于规范的消费确认流程。

经解释说明,消费者对海鲜品类无异议。

然而,虽然价格并无违法之处,但该饭店因涉嫌与非法运营司机存在商业贿赂关系而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这反映出问题的本质——并非单纯的价格问题,而是一条完整的"诱导消费链条"。

非法运营司机主动揽客并诱导消费者前往特定餐饮店,餐饮店则可能存在给予司机回扣等利益输送行为,这种合谋模式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

经三亚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调解,餐饮店表示出于提升游客消费体验,同意通过放心游平台为投诉人退款1000元,投诉人表示同意。

这一调解结果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给予了餐饮店改正机会。

投诉人陈女士已收到调查结果,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亚市执法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管与引导,敦促商家依法履行经营者义务,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

广大市民游客如遇类似情况,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0898-12345。

此次事件处理彰显了三亚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但根治乱象仍需长效机制。

在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进程中,如何平衡市场活力与监管力度,实现游客满意度与商家合规经营的共赢,仍是考验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没有休止符,期待三亚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打造更具示范意义的旅游市场监管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