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部分机构出现“失联”“空壳”、违规经营等问题,甚至存在息费过高、变相收费、不当催收等现象,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针对这些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2024年起,会同相应机构对六类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专项规范整治行动。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减量提质”,通过清退不合规机构、优化行业结构,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回到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统计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末,六类地方金融组织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6%,较历史峰值下降55%,累计清退不合规机构超过5600家。成效的取得,来自监管部门分类施策和部门协同。各地通过公开问题机构名单、取消经营资质、实施信用惩戒等措施,遏制乱象蔓延,推动行业合规水平整体提升。此次整治也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工作必须坚持政治性、人民性”要求相衔接。监管部门强调,地方金融组织要聚焦主业,发挥差异化优势,避免盲目扩张和触碰合规底线。针对息费过高、变相收费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同步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市场收费更透明、竞争更公平。展望未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对2026年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作出专题部署。下一步,监管将继续围绕深化规范整治、治理重点领域乱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发力,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中发挥更实在作用。
地方金融组织连接基层市场,既是普惠金融的重要补充,也是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持续推进“减量提质”,关键在于以更常态化的监管和更顺畅的市场退出机制,校正行业定位、改善市场生态。把不合规机构清退到位,把合规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机构留在市场,才能形成稳预期、护民生、防风险的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安全、更可持续的金融支持。